在此之后,刘远所隶属的第十六审查调查室再度接到了来自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重要指令。
此次他们肩负起一项艰巨而重大的任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某某涉嫌受贿案件展开深入调查。
随着调查工作紧锣密鼓地推进,大量证据逐渐浮出水面。
经过刘远等人的努力搜查、查证与详细清点后发现,张某某凭借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及副行长这一要职所带来的权力之便,肆无忌惮地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大开方便之门。
他还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诸多关键事务方面积极提供协助,从而使得这些单位和个人得以顺利达成自身目的。
然而,这种权钱交易并非毫无代价。
据统计,张某某直接或者间接地通过他人之手,非法收受来自上述单位和个人所给予的巨额财物。
这些财物累计起来价值惊人,总计折合人民币高达 1.77 亿余元!如此天文数字般的受贿金额令人瞠目结舌,也充分暴露出张某某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丑恶行径。
经查,张某某犹如行尸走肉般,丧失了理想信念,背离了初心使命,其内心被官位迷得晕头转向,犹如痴人说梦般结交政治掮客,大搞利益交换,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更是荒诞不经,犹如跳梁小丑般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妄图对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