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大总裁一声令下,申晴从此便正式过起了“猪”的生活。
别墅很大,打扫卫生这种事情有保洁定期上门服,务,霍景煜不许她碰;洗衣服这件小事,申晴是挺愿意干的,不过霍大总裁的衣服都很名贵,给她买的衣服料子也都是只能干洗的,她便只能拣着一些小衣服或者耐洗的衣服去洗,看着晾在阳台上各式各样的衣服,她才会有一种踏踏实实过平平凡凡日子的感觉,否则……她真的会觉得自己像猪一样被“圈养”了起来。
每每想到这里,申晴就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习惯了忙忙碌碌的奔波生活,甫一闲下来,她倒有些无所适从。
霍景煜工作很忙,人家朝九晚五,他是朝五晚九,每天大把大把的时间都耗在公司,申晴知道四海集团如今的发展形态越来越好,随着林氏集团的衰落,很多跨国公司、资深外企都将项目投到四海,一项项国际合作的大项目跃然报纸、杂志、媒体、网络,反响自然不言而喻。
这天晚上,百无聊赖之际,申晴洗完澡便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
霍景煜一早打电话来说有事得很晚才能回,让她早点睡,别等他,她乖乖的应了声“好”。
隔着电话听筒,她都能听出他声音的疲惫,她很想给他一个拥抱,却无法陪在他身边。
挂了电话,申晴很是有些怅然若失,总觉得现在还不如刚毕业那会儿,做他助理的那段日子,虽然霍大总裁一如既往的光彩夺目、高不可攀,可她那时候,还能默默站在他身后,陪着他。
申晴暗暗叹一口气,收拾了一下烦闷的心情,捞起遥控器,漫不经心地摁键换台。
中央台晚间财经新闻,申晴的手忽然顿住,屏幕上,正是霍景煜的身影。
申晴黯淡的眼眸倏然一亮。
新闻正在直播,屏幕上,霍景煜正在和一个外国知名集团的负责人签署合约,他手里捏的,正是她送给他的那支钢笔,是刚刚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那年生日,她送给他的礼物。
心底一丝不可察觉的甜蜜就这样冒了出来,申晴的嘴角,不由勾起,幻化出幸福的味道。
他用这种方式,让她能够和他呆在一起,多贴心啊。
都说央视的镜头就是一面照妖镜,再完美无缺的明星艺人都能找到几分瑕疵,然而霍景煜坐在那里,一本正经又严谨认真的态度,当得起“成功人士”四个字,他的姿态与他的美貌浑然一体,闪
光灯的追击下,近焦下的细看,那张英俊到足以颠倒众生的脸依然无懈可击。
很早以前,申晴就知道,霍景煜这种人,天生就是为了光芒而存在的,不,他就是光芒本人。
他是那样的耀眼而华丽,而她,是那样的平凡而渺小。
如果没有霍景煜,或许现在她还是一个可怜的孤儿,没有亲人可以依靠,茕茕孑立,每天为了解决一日三餐的温饱问题而劳碌奔波,对着一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老板点头哈腰,赔着小心;或许她在和林锋离婚之后,便再也找不到一个愿意对她好,不计一切为她付出的男人。
是霍景煜,帮她摆脱了尴尬的困境,帮她逃脱了悲惨婚姻的牢笼,帮她实现了另外一个自己。
她的一切,都是霍景煜给的,如果没有他,她还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没什么光芒的。
现在她所有的身份和地位,都是基于霍景煜,她知道,离开他,她什么都不是。
心里不是不难过的,她曾经想要与他并肩站在一起,经历了这许多事之后,她发现,好难。
无论是智商还是魄力,她都差了霍景煜太多太多,那是从一出生就注定的,不是后天可以追得上的,在学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