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荷一开始还以为日暮这是在故意嘲讽她,可是她被日暮手腕处夸张的疤痕吸引住了。
这里受过很严重的伤吧?
他还这么年轻,究竟是谁会下死手?
这样干净修长的手上,有这样的疤痕,看起来这有突兀,看来,日暮刚才说的那句话,应该是真心话吧。
最痛的上都已经经历过了,这种磕碰伤,已经不当回事了。
薄荷心里又开始心疼面前这个男孩子,之前一定吃了不少苦。
薄荷想着,感觉到她的鞋子被人脱了下来,薄荷一个激灵,“你干什么?!”
日暮动作快,已经把薄荷的鞋子脱了下来,一双嫩白小巧的脚丫暴露在空气中。
日暮目光停滞了几秒钟,他平时身边都是男人,几乎没有接触过女人,除了家里的阿姨,妈妈,姐姐,他
就没有接触过女人这个物种。
原来,女人的脚居然可以这么小,他看惯了男人的大脚,如今看着薄荷的脚,竟然觉得小巧可爱?
他想,自己一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觉得一个人的脚竟然……有些意外的好看?
薄荷被日暮盯得有些尴尬,她想要收回自己的腿,“你干什么啊,已经上好药了。”
日暮并没有打算松开,“别动,这里有两颗水泡,你想怎么处理?”
薄荷意外的看着自己的脚,果然,在小脚趾和脚跟上方,已经磨出两颗饱满水晶晶的水泡。
难怪,她一走路就觉得自己的脚疼,原来是这个原因,都怪自己已经太久没有穿高跟鞋了,鞋子不是很合适。
日暮大方的看着薄荷的脚,她的脚很小,这么小,只能穿三十六的码子吧?很白嫩,感觉如果掐一把,会立马变红,就连脚上的水泡,都看起来格外精致好看。
日暮想着,他一定是没见过女人的脚,所以才觉得薄荷的脚看起来漂亮。
薄荷又皱起眉头,面带愁苦,水泡怎么处理,她还真的不知道。
“就先这样吧,等庆拜会结束了,我在去医院。”
日暮皱眉,“你知不知道庆拜会结束要明天?如果不结束,你是出不去的,你这两颗水泡不处理,一定会被磨破的。”
闻言薄荷咬着嘴唇,有些纠结,如果磨破了,和鞋子接触,估计会很不卫生的。
可是如果要处理,怎么处理?薄荷除了知道不穿高跟鞋,只能穿拖鞋以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解决。
可是她总不能穿着拖鞋去陪肖沥吧?别人怎么看待她,怎么看待肖沥?!
“想好了?”
日暮的目光还没有从薄荷的脚上离开。
薄荷摇了摇头,“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这种水泡应该怎么处理。”
日暮沉吟,“两种,第一,你不穿鞋,或者我可以考虑借给你一双拖鞋,第二,我给你挑破了,把里面的东西挤出来,涂上药膏,就好了。”
“第三呢?”第一个已经被薄荷否定了,第二个,薄荷光是听着就已经开始觉得疼了,所以她还在等着第三个选项。
日暮看着薄荷,“第三个啊……”
薄荷点了点头,目光里还带着期待。
日暮突然弹了一下薄荷饱满的额头,“做梦呢吧,哪有那么多的选项,没有了,就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