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捡的兔子,不掏走的话,也太傻了吧。
可要是掏走,那只母兔子会伤心的吧?
看它明明那么胆小,却为了保护自己的崽,大着胆子想把沈云娇和陆乾引走呢。
生生把幼小的兔崽崽从他们妈妈身边弄走,沈云娇会觉得过不去心里那道坎儿,可要是成年的兔子,她就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
什么兔兔这么可爱、为什么要吃兔兔这套说辞,对沈云娇没用。
“陆乾,我觉得咱们饭店可以添一道菜。”沈云娇说。
“兔子肉?”陆乾微拧眉头,“这个不一定好卖。”
人们比较喜欢的是
猪肉,因为猪肉够肥,羊肉都不怎么受欢迎呢。
兔子肉更是一点油水都没有,尤其这种山上的野兔,一天到晚跑来跑去,一身的健子肉。
沈云娇倒是觉得瘦肉更好吃些,可时代的局限性在这儿摆着,她要把兔肉摆上餐桌,得被大家接受才行。
不喜欢吃瘦肉?
不不,那肯定是他们做的不好吃。
两人还死死捂着洞口,沈云娇却想到了麻辣兔,两眼放光。
只可惜她家那母兔子舍不得吃,小兔子才三个多月,还小着呢。
“找人把这边圈起来吧,这一片暂时也不开发,用来养兔子也
不错。”沈云娇说。
陆乾看她,“这么喜欢吃兔子?”
那他就为她养一山头兔子!
陆乾去找了块更大的石头,把兔子洞挡个严严实实,只要小兔子们还在,母兔子肯定就不会跑。
然后陆乾就去找了徐光山,让他带几个人,先把周围这一片围起来。
抢收虽还没有结束,但找几个干活的人倒是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