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后续,老二一家自然是在去总部学习之后,回来就在省城开了家土豆粉店。
店开起来,好好做生意,又怎么可能不赚呢?
加上老二媳妇是个勤快的,她让自己男人坐店里收银,她自己就拿了摆地摊的货,也不用去远处,就在自家店门口旁边摆。
不过货进回来,就变成了老二在外面卖东西,他媳妇坐店里收银,两口子有商有量,也都愿意付出努力,日子自然是越过越好。
几个月后大儿媳妇当然就知道了老二一家生意有多赚钱的事,嚷嚷着家里没分家,要过去帮忙一起看店。
这话是说不过去的,老二一家又不是软柿子,开店的钱是人家从“娘家”借的,一部分是自己工资攒起来的,不过说到底还是自己的魄力跟努力。
虽然没分家,但两家各自的工资、平常干点零活赚的钱七婶又没跟他们要,各人攒各人的。
人家自己弄到的本钱开的店,凭啥就得算是家里的?
老二一气之下就找了村长,把家分了。
店当然不可能给,至于家里的东西,那当然也必须得平分,老二一分也不肯让。
分完家,老二就跟老大一家断绝兄弟关系,从此以后互不往来。
这种亲
戚,有还不如没有。
两个儿子变成这样,七婶跟七叔两个也特别难受,可他们什么也没说。
心知老大听他媳妇的,老大媳妇却是个好吃懒做又刻薄的,根本指望不上。
于是,不管大儿媳妇再怎么作闹,老两口赚的钱也不肯再给他们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