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一直抱着肚子,司不遇伸出大掌,轻柔摩挲:
“喝血,是意外发现的。
得益住得偏,又无人管,他们两奇迹般在皇宫留下来,我告诉他们,只要不被人发现行踪,每天跟我学写字,陪我练武,他们就能时不时有烤鸡吃。第二年中秋,照顾我的老嬷嬷也死了,中秋皇宫夜宴,没去的我秘毒发作,疼痛难当,夜枭二话不说,就割血给我喝,当时……”
“你拒绝了?”沈兮覆上那只大手。
“他们什么都不懂,我懂,喝人血怎么能干?可是,夜枭坚持他的血是好东西。”
司不遇勾唇淡笑——
相伴十几年,他已经很少会去回想从前初相识的日子了。
也没跟任何人提起过这段类似奇遇的经历,沈兮是第一个!
他继续道:
“快一年学文识字,枯骨接受能力明显比夜枭强得多,他从什么都不懂到很快知书达理,也明白喝人血不应该,所以他跟夜枭第一回干架了。事实证明,论武力值,那时的夜枭足以吊打枯骨和我,他被夜枭点了穴,而我周身痛楚抵抗有限,咽下不少。”
“后面呢?”
沈兮拍拍脑袋,郁闷拍着脑袋娇嗔,“我的
智商可能有点下降了,居然一直没想到取夜枭的血做实验。你的血和秘毒难以查证,如果反着方向来,是否能从他的血追查到蛛丝马迹?这样,明天醒来我就去取夜枭的血,开始第二轮实验!”
司不遇捉住那只打自己的手,目光宠溺:
“傻丫头,有的是时间,近来您也累坏了,先好好休息几日再说。”
“不行,事不宜迟!快说后面。”
后面的事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
饮过夜枭之血,司不遇居然神奇度过了一个相对轻松的中秋夜,导致枯骨和他不得不承认夜枭的血确实是罕见的好东西。后来,等长大些,他开始觉得两人来到身旁像一个话本故事,开府出去也曾去调查过两人来历,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当然,对枯骨和夜枭来说,这些也不重要。
他们早习惯跟着司不遇,至于得宠与否,压根不关注。
十几年,聪明绝顶、擅长学习的枯骨掌握很多知识技能,成为司不遇最得力的帮手。而夜枭,还是那样子,烤鸡百吃不厌,动不动就喊打喊杀,轻功一绝,武力值更是杠杠滴……
晚风吹过。
落了一地的蔷薇架前,自制铁架
上的三层肉烤得滋滋作响。
指导完姐妹两将特地买来的山鸡用配料腌制,沈兮一边想昨晚和司不遇聊的过去,一边盯着铁架上散发出阵阵馋人香味的肉。很快,连成日喜欢找树杈躺着的陆流云都被难以忽略的香味儿引过来,用新奇又研判的眼光审视着烧得通红的炭:
“这不是银丝炭,是……”
“果木炭。”大喇喇把袖口卷得老高的沈兮莞尔,“烧烤最佳炭品种。”
“烧、烤?”
陆流云盯着那些肥瘦相间、滋滋冒油的三层肉。
夹起一块烤得酥嫩程度刚好的包入菜叶,沈兮示意咽口水的男人尝尝。
小时候也算过过好日子,即使沦为罪奴,陆流云对吃也比寻常武将讲究。眼看肉似乎落了些炭灰,他收回眼神,满脸怀疑:“确定能吃?从未见过别人用这种方法烹制肉类……”
沈兮趁机将肉塞进他嘴里:
“咋那么多话,让你吃就吃!味道如何?”
“……”
被塞了一嘴的陆流云双眼噌蹭闪亮,只觉得……
整个嗅觉都被一种难以言喻的香味包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