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头在破四旧以前,从事的就是殡葬行业,很是迷信,成年的孙子意外身亡让他悲痛不已,为了让意外去世的孙子能“圆满”一生,他就找到了附近李家村的二流子李魁、李彪兄弟,许诺180块的好处费,订金50块。
无本的买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李魁、李彪兄弟两人说干就干,在陈长久的指路下,当天晚上就去附近村子挖坟偷骸骨了,并“好人”做到底,将其与陈长久的孙子合葬。
(陈长久因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从重判处5年劳改。)
既然是干死人的营生,那为什么要对陆婉婉下手呢?难不成活人也有产业链?当真拐卖妇女?
答案,不是的,但又比这还要更恶心一点。
私下的“生意”越做越大,为了满足配冥婚的需求,李魁、李彪在高价诱惑下也会选择合适的活人,在有了目标后将她们杀害,然后以便获取“新鲜尸体”。
接着,另外又牵扯出一个人——嫁到其他村的李素梅。
听到自家二弟说有一门生意给出300块的高价,只要她帮忙办成了,就分她一半,要求是找到14-16岁的长相好看的女孩子给儿子配阴婚。
为了让这笔钱尽快进兜,李素梅打起了村里一家老实人的主意,于是,14岁的薛玲就这样被盯上了……
李素梅赶到县里中学,先是谎称薛玲的父亲出了车祸,将薛玲骗出学校,又继续撒谎说要带她走小路去医院。
单纯的薛玲就这样相信了李婶子的谎话,在经过小胡同时,就被等候已久的李彪和李魁捂住了口鼻,他们残忍地勒死了她,然后将尸体卖给了买家。
在公安破案之后,根据供述找到了下葬地点,起开棺材,看到的就是穿着大红嫁衣的薛玲,与一具男尸合葬在一起。
在吃到了一次甜头后,李魁和李彪就打起了拐卖妇女的主意,但卖出去一个也就几十块钱,还容易暴露,而当做“鬼妻”卖出去基本就没有低于200块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就这样,他们明确了目的,先接生意再寻人,按要求供货。不过,为了确保安全,他们就以一年1-2单的数量进行着,过去的4年里几乎没有失手,直到这次踢到了铁板。
(最终,李彪、李魁、李素梅、李桃花,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重新上火车的时候,王一茗还有点唏嘘,没想到这个年代还有人敢做这种挖坟掘墓的事情,一点都没有畏惧吗?
后来知道事情全貌的时候,王一茗连续两个晚上都做了噩梦,还跟着低烧,太吓人了,又恐怖,又恶心,又惊悚。
为了避免继续做噩梦,最后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崔金花拿了一把绑着红线的剪刀;
郑素芬拿了一根桃木做的勺子;
陆老爷子更猛,直接递过去两颗子弹;
……反正不管谁的办法好使,王一茗全都收起来放到了枕头下面。
别说,还真的就这样睡着了,再睁眼就是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