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桌面,缓缓的问:“你是遭人攻击之后被迫还手的”
庞劲东点点头:“你很聪明”
“有证据吗”
“有证据证明我不是自卫吗”
“你在面对犯罪嫌疑的时候,应该寻找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庞劲东打断了对方的话:“你们应该知道这几年来,我国司法最大的一个转变,是疑罪从有改为疑罪从无。这也就是说,你们怀疑我有犯罪事实,却又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怀疑,那么我就是无罪的。现在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们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我不是自卫。”
彭警官在恼怒之余,因为竟然被庞劲东给上了法律课,于是又多了几分羞惭。他恨恨的说:“我们不需要你给我们讲法律”
“我看有这个必要”庞劲东“哼”了一声,再一次打断了对方的话:“我对你们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准表示怀疑”
彭警官看着庞劲东,咬牙切齿的愣怔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庞劲东的这段话说得似乎有问题。“疑罪从无”的适用是在怀疑犯罪的情况下,而庞劲东却拿这个原则来说明自己没有犯罪。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不是没有犯罪,那么也就是说有过犯罪行为,因此又的确适用于这个原则。
彭警官的专业知识和逻辑分析能力实在有限,想来想去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到应该怎样反驳庞劲东。不过他立即想到了一件事,觉得可以对庞劲东构成致命打击:“如果说你不是有意参与殴斗,为什么身上带着凶器”
“凶器”庞劲东知道彭警官指的是什么,但仍装作十分惊讶的样子问:“什么凶器我自己怎么不知道”
“这是什么”彭警官拿出一个白色塑料证物袋给庞劲东看,里面装着的正是那把甩棍,上面已经站满了血迹。
庞劲东坦然回答:“甩棍”
“谁的”
“我不知道你手里的是谁的,不过今天我的确带了一根”
彭警官根本不认识这个东西是什么,只知道是用来打架的。听到庞劲东承认确实携带了,他顿时大喜过望:“这还不是凶器”
庞劲东立即发问:“什么是凶器”
彭警官还真就知道“凶器”的定义,立即得意洋洋的回答说:“凶器按字面上的理解就是行凶的器具,不过从法律上说,凶器的概念要因时、因地的不同而不同”
庞劲东打断了彭警官的话;“这么说一块砖头也有成为凶器的可能”
“当然。”
“法律有规定公民不准携带砖头吗”顿了顿,庞劲东补充说:“如果有这样的规定,好像所有建筑工人都要坐大牢了”
“正常人不会带着砖头逛街”
庞劲东没有继续谈论砖头,而是换了一个目标物:“同理可证,在一定的情形下,用内裤把人的口鼻堵住,同样可以致死。也就是说内裤也可以成为凶器,那么法律有规定不允许穿内裤吗”
“你”庞劲东的这番话近似于胡搅蛮缠,彭警官愣了片刻之后,用力晃动着那根做为证物的甩棍,急赤白脸的说:“可是这东西不是砖头,也不是内裤”
“但是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法律有规定不允许携带甩棍吗”
庞劲东逗弄了彭警官半天,只有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彭警官立即想起,法律虽然规定有管制刀具,但是甩棍这种东西并不在其中。他的嘴撇来撇去,思忖着应该怎样回答庞劲东,但是始终找不到更好的措辞,结果说了一句:“不知道”
“你作为警察竟然不知道法律规定那些东西可以携带,哪些东西不能携带,实在太搞笑了吧”
彭警官实在搞不明白,自己刚才怎么会脱口说出那三个字,不免感到有些羞惭,急忙解释说:“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管你是什么意思”庞劲东第n次打断了彭警官的话,指着甩棍介绍起来:“这种东西是国执法机构使用的抗暴器械,在民间作为自卫器械同样得到广泛使用。国内也一样,购物网站上面就有人公开在卖,说明这种东西的存在是合法的。我带着甩棍防身,不能说明我有意图参与群体殴斗,就如同我穿着内裤只是为了保护官,而不是打算把谁捂死一样”
彭警官被庞劲东这一番似是而非的理论说得晕头转向,正在思考内裤和甩棍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的时候,一名警察推开门走了进来,附在他的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彭警官听了之后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立即又兴奋了起来,两眼放光的看着,兴冲冲对庞劲东说道:“刚才我们掌握了一个新情况,你涉嫌在这次事件中拘捕并袭警”
“我怎么不知道”
“你当时打了几个警察,掩护自己的一个同伙逃走”
庞劲东站了起来,身体前倾,故作惊讶的问:“什么同伙”
“是一个女孩子。”
“多大年纪”
“二十岁出头的样子。”
“长得好看吗”
“不知道。”
“有时间给我介绍一下”
“好等等,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呢是我在问你的同伙究竟是什么人,我怎么会认识你的同伙,如果认识就不会问你了”彭警官奇怪自己竟然会被牵着鼻子走,因此更加恼火了,盯着庞劲东的目光甚至有了杀机。
庞劲东耸耸肩膀:“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有同伙”
庞劲东袭警的行为是事实存在过的,人证物证俱在,庞劲东知道很难推脱开,所以只能先是百般抵赖,同时想办法解决这个麻烦。
彭警官认为这一次有足够的理由可以整治庞劲东,没有再次发火,甚至还有了些笑意:“我现在是在给你机会,你最好老实交代”
“我也想把握这个机会,但是场面太混乱,我当时害怕极了,都忘记了发生过什么事了”
“你害怕极了据我们了解,你打伤了不下十个人”
“人在危急时候总是可以发挥超常的本能”
“情况有多危急”
“上百人围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