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2 / 2)

天庐风云 飞凌 5535 字 2019-04-13

“就你这水平,也敢来吃霸王餐”店老板站在台阶上怒气冲冲的骂道,转身摇头叹道:“哎以前都是有点本事的流氓才敢来吃霸王餐,现在连这种打起来毫无还手之力的家伙也来这世道啊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唠唠叨叨地走回店里去了。

“唔,好痛”流浪汉哼哼唧唧的挣扎着起身,“都说了是跟亚兽人打斗时弄丢了钱袋嘛”昨天击杀亚兽人时冷酷的脸此时毫无形象可言地呲牙咧嘴着。

至于事情为什么变成这样,就要说回今天中午他发现又走错了路的时侯了。

他本来想走回头路了,但抱着既来了,好歹吃点东西再走的想法,才走进了小路旅店。

没想到这又是一个更可怕的错误吃完了三份豪华大餐后才发现钱袋不见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大家都可想而知了。而因为理亏而不敢还手的流浪汉,现在自然毫无高手的风范可言了。

当然流浪汉自己不会在意高手风范什么的,目前比较困扰他的明天的伙食问题。

“你连对付几个伙计都没有还手之力,说是跟亚兽人打斗什么的会有谁信呢”

悦耳的话音入耳,流浪汉狐疑地抬起头。

首先看到的是一双皮肤细致,匀称的美腿,向上,是及至膝盖上的裙子唔,质料相当高级,结合靴子的品质,可以推断出家境不错,再向上,是纤细的腰身,接着向上,是交叉着的双手以及在双臂的压力下更加高耸的胸部,最后,是一个拳头的特写

“你在看哪里”美女的拳头毫不客气地k在流浪汉的脑袋上。

“你到底要干吗啊”捂着被k出的大包流浪汉无辜地问道,终于看清了她的脸。她不过十七八岁,五官俏丽,但是眉梢高高挑起,嘴唇颇为丰满,一看就知道个性颇为强悍。

美女的嘴唇勾起一个颇具诱惑性的笑容。“想挣钱嘛”

“啊我,我可是正经人家”流浪汉颇不好意思地说道:“但是现在手头实在拮据”接着痛下决心般地说道:“好吧是你的话,我就下海卖身一次也无妨。”

美女越听越离谱,终于忍无可忍地一脚将他再次踹回地上趴着。

“好啦好啦,叫我做什么都行啦”

“那么,我叫兰妮娅。”美女伸出手拉起流浪汉。“你叫什么”

“叫我艾里便行说吧,要我做什么”

“跟我走吧,我会详细告诉你的。”兰妮娅带着艾里离开了小路旅店的门口。

大街上人来人往,自然没有人会去注意一个流浪汉的去向,更没有人能想像到这两个人即将在庞洛斯城掀起多大的风浪。

第三章

兰妮娅一路带着艾里来到了城郊的一座小屋前,转身道:“这是我住的地方,进来谈吧。”

艾里原先看兰妮娅的服饰气度,都似出于大户人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间小屋竟极为普通平凡,与一路上所见的庞洛斯城中的其他房屋相比只有更破。

“也许里面别有洞天呢这年头富人不是都喜欢装穷嘛”艾里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跟着兰妮娅走进小屋,艾里私下一打量,小屋里的摆设竟比屋外看来还要简陋。

“难道兰妮娅把全副家当都穿在身上这样的家境能出几个钱雇我她看起来挺精明,得小心别被她诓去做白工。平时为美女做白工倒无所谓,不过现在可是非常时期啊”

心中念头千转百转,艾里的脸上不由得有些阴晴不定。

兰妮娅看在眼里,忍不住又想动手,大声道:“放心我也是刚到庞洛斯,这里是我租下来暂住的。钱少不了你的啦”

心中的念头被人看透,艾里也只有讪讪地干笑几声。

在屋里随便找了两把椅子坐下後,两人就进入了正题。

“你应该听说过五英雄中的艾德瑞克吧”

“什么五英雄”不会就是

兰妮娅忍不住翻个白眼:“你到底从哪儿来的啊怎么会不知道拯救了我们凯曼王国的五大英雄呢他们的故事早已成为传奇被吟游诗人四处传唱了啊”

“十年前魔界大举入侵凯曼王国,就是五英雄接受国王委托,封印了入侵的魔王”

兰妮娅眼中透出崇慕之色,开始讲述凯曼五英雄的事迹,并没有留意到艾里的思绪已经慢慢飘远了。

原来大家竟已被称为英雄了啊

十年来本以为已经淡忘的往事又在不经意间重新浮现在眼前。

十多年前凭着对手中的剑的执著和信心,仅仅十八岁的我就成为了凯曼王国一带的第一剑士,被人誉为天才,自艺成后从未遇上敌手。而过于容易的成功,也让我变得骄傲,天真的以为自己的力量能打败一切。

魔界入侵後,我接受了那个国王老头的委托参加了由王国中最优秀的魔法师,神箭手,牧师等五人组成的“皇家讨魔团”。哼,“皇家讨魔团”也只有皇室会取这么老土的名字。要不是抱着希望能遇上能和自己抗衡的敌手的想法,而且也需要魔法师的协助,我还真不想加入。不过名字虽然土,但成员们倒都是值得信赖的家伙。

回想起往事,这些和我一起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伙伴们的形象一个个又在脑海中鲜明的浮现出来。

最先从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印象也最鲜明的,便是修雅。艾美拉。

当时年纪不到三十的修雅已经成为凯曼王国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

众所周知,魔法师的成长是最缓慢的。而修雅在这个年纪就身兼魔导公会的会长及首席魔法师二职,这在凯曼王国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她也成为了皇家讨魔团的一员。

在我的印象中,魔法师都是些脸色苍白阴沉的老家伙,所以一向对他们没什么好印象。

而当我看见修雅时,才发现过去的观念多么可笑。

当年的我在王都是颇受女性青睐的,在我身边不乏淑女佳丽。但我所见过的美女却没有一人能比得上她。她的五官并不是最完美精致的,但没有人能拥有象她那样宁静柔美,不染尘埃却又令人觉得亲切的气质。虽然当时她已有了一个八岁大的女儿。

那时沉迷于武道多年的我,已经习惯冷漠对人。初加入皇家讨魔团时,我懒得理人,别人看我自然也不会有多顺眼。是修雅硬拖着我加入大家的活动,让我逐渐发现除了剑外,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些重要的东西,例如友情。是她令我终于与大家成为生死与共的伙伴,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