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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御千年 风御九秋 6174 字 2019-04-14

此外还有一个疑点,那就是魂魄离体之后,她为什么能够保有心跳和体温,通常情况下只有紫气巅峰的修道者才可以在元神离体后,以留在本体的部分灵气维持生机,这个女子丝毫没有灵气修为,应该是直接死亡才对,她是靠着什么活下来的呢

第三个疑点是,她的三魂到底哪里去了,我们的搜魂诀搜扯阳魂是连魂带魄一并扯出的,并不是单独搜魂或者搜魄,这个出手取走她三魂的人究竟是谁

“老于,要不算了吧,这事儿跟咱也没啥关系”金刚炮打起了哈欠。

“咱们如果想去蛮荒之地就跟咱们有关系,你看她的耳朵。”我伸手指着女子的耳朵。

“不就是几个耳眼嘛。”金刚炮不明白我想表达什么。

“外面的女人不会在耳朵上钻这么多耳眼,而且外面的耳眼也没有这么大。”我皱眉说道。这个女子的双耳各有三个耳眼,最大的一个在耳唇部位,直径能穿过一支铅笔。

“你的意思”金刚炮隐约想到了什么。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个女子先前应该生活在蛮荒之地”

第577章 来历蹊跷

“她生活在哪儿跟咱有啥关系”金刚炮抓过一旁的衣服为女子盖上遮羞。

“咱们即将进入蛮荒,总得知道里面的一些情况,冒冒失失的闯进去是很愚蠢的。”我摇头说道。我目前可以根据这个女子的情形推断出两个结论,一是蛮荒之地有道术或者巫术的存在,二是这种道术或巫术与我们平时接触到的不太一样,不然的话这个女子不可能在被废掉灵气之后还能保持本体不死。

“现在咋办”金刚炮打起了哈欠,他晚饭吃的太多,吃多了就容易发困。

“帮我把老板娘叫上来。”我沉吟片刻开口说道。

“成。”金刚炮点头答应,转而下楼将那正在收拾打烊的老板娘喊了上来。

“有事儿就喊我。”金刚炮完成任务跑到隔壁睡觉去了。

“客官,有什么吩咐”老板娘一见我就两眼放光,确切的说她是看到我沉重的包裹而放的光。

“这个女人平日里住在什么地方”我伸手指了指躺在担架上的女人。这个女人跟植物人没什么分别了,平时即便不需要进食便溺也总得有个人来看管她。

“她是孙麻杆的女人,就住在后面那条街。”老板娘抬手后指。

“我问你几个问题,你要如实回答。”我抬手从包裹里掏出了一把银锭,银锭是三十二两一枚的,我伸开手掌可以抓起三枚。

老板娘见状急忙伸出双手过来承接,我将三枚银锭在手中转动,并没有立刻交给她。

“孙麻杆是谁”我开口问道。

“他是个下作的泼户,在这镇子上住了好些年头了,平日里也不谋生计,四处做些偷鸡摸狗的龌龊事,也常来小店赊酒吃,欠下酒钱便让这女子出来肉偿。”老板娘说完眼巴巴的看着我手里的银锭。

“他多大年纪和这女子是什么关系”我出言追问。

“五六十的老糟糠,这女子是他年轻时从山里背出来的。”老板娘急忙回答。

“背出来的她一开始就是这个样子”我皱眉问道。

“我那时候还没有来到这里,旁人都是这么说的。”老板娘出言回答。

“她那时候既然已经昏迷了,你们怎么知道她的姓名”我扔出了一锭银子,后者犹如一条等食的哈巴狗一般快速捉住并揣进了怀里。

“听孙麻杆所言,这女子先前穿着白衣,麻杆在家排行老四,众人先前便称之为四妹,四娘是近些时日才叫开的。”老板娘得了一锭银两之后心中大定,不再急切的望着我手中剩下的两锭了。

“哦。”我皱眉点头,看来我先前的分析都是正确的,这个女子的确是来自蛮荒深山。

“客官,这女子好似是那白族人。”老板娘听我说哦,急忙出言补充,力求再换出一锭。

“说说。”我抬头注视着她。

“曾有那黄族人在小店歇脚,见过四娘,据他所说四娘是白族的人。”老板娘所说的白族和黄族并不是确切的名称,只是居住在蛮荒大山里四个大部落的一种称呼,这四个部落所穿的衣服分别为白色,黑色,红色和黄色,因此外人就以他们衣服的颜色来称呼他们,实际上他们的部落到底叫什么外人并不知晓。

“那个黄族的人没有救她离开”我皱眉问道。

“他哪里有那么好心,幸亏四娘不知痛,不然定然让他干杀了性命。”老板娘面露惊恐。貌似是见到了一些令她感觉恐怖的事情。

“走吧,带我去看看那个孙麻杆。”我说着站了起来。

老板娘见我要去看孙麻杆也没有拒绝,立刻招呼伙计上来抬这女子。

“这个女子先留在这里,我们去见他。”我摇头说道。不管这个女子是什么人,总之让我碰到了我就不会再让她遭受摧残,哪怕她并没有知觉。

“好,好。”老板娘见状立刻弯腰答应,转而带着我离开客栈向后街走去。

此时是晚上九点多,街道上偶尔还会有行人,在见到我的包裹之后都是大起窥觑之心,但是碍于我腰挂刀剑并不敢跟随放肆,只是在远处远远的看着,这一幕令我冷笑不已,其实你家道爷最厉害的不是腰间的刀剑。

孙麻杆住的房子很破旧,是半土木建筑,蛮夷之地多有蛇虫,因而房屋的地基都很高,迈过破旧的门槛一股刺鼻的气味迎面而来,由于南方相对比较潮湿,因而整个房间充满了霉味,家里也没有几件像样的家具和摆设,正屋中间砌有一个做饭的土台,孙麻杆正躺在屋里的木床上酣然大睡,房间连个木门都没有。

孙麻杆自然是外号,不过此人的确可以用麻杆来形容,因为他又高又瘦,身高足有一米八,体重连一百斤都不到,也并不是此人天生如此,而是沉迷酒色掏空了身子,此人的年纪在六十岁左右,酒糟鼻子眯缝眼,样子很是猥琐,此时正躺在那里满嘴酒气鼾声如雷。

老板娘上前推搡了几把也没有将他唤醒,转而走到外屋舀来了一瓢凉水冲着孙麻杆的头脸就泼了过去。

“哎呀,哪个混账消遣大爷。”孙麻杆一下子就从床上蹦了起来,本来想要发怒,一见是客栈老板娘顿时软了下来,“二娘,莫催的这般紧。”看样子孙麻杆欠了老板娘不少的酒钱,以为老板娘是来催债的。此外这个地方的人说话有一个很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称呼年轻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