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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修罗 聚散流沙 7452 字 2019-04-15

陈姐一边走一边耐心的介绍着这里的情况,对“程公子”的目光,只回以一笑。

程飞今年刚满十三岁,却有着一米六五的个头,看上去就跟十七八岁的青年差不多,身体非常匀称,既不给人肌肉男的感觉,也不会觉得瘦如枯骨之感,而是恰到好处,用当时流行的话说就是:线条美。

不过,他的眼神深处,总是闪烁着一股莫名的东西,说到底,这和他的家世是离不开的,

芬洛大陆上的人除了癖好修武外,还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吃

食管这一行业一直都相当的兴盛

皇朝大酒店,

芬洛大陆上最有名的几家酒店之一,来往于这里的除了地位崇高的修武者,就是一些豪门贵族,实乃非一般人可以进得来的地方。

酒店面积很大,共分九层,底下六层用于对外经营,而上面的几层,却很少有人知道内幕。

皇朝大酒店九楼,昏暗的一处密室,

“程海,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安排小少爷”祥叔倒满一杯酒,送到一个中年老人的手里。

中年老人站在窗前,隔着玻璃墙,他淡淡的望着远方,看着脚下的这座城市,这个古老的都城,忽叹一声:“风儿入学的事,可都办妥了”

祥叔点点头,之后脸色一痛,似想起了什么,几欲开口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程海摆摆手,疲惫的坐在一张大靠背椅上,“你说,风儿他是不是”一语未尽,他闭起两眼,满含绝望。

“程海,小少爷打一出生就没有心脏,虽然这些年用生命契约保住了小少爷的性命,可保得了一时,保不了一生呀,你又何必这么固执呢。再说,以你现在的实力,已经无法继续延续小少爷多久的生命了,再这样下去,你也会受到拖累的。还是赶快请珊瑚小姐解除生命契约,”祥叔劝道。

“难道你要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生骨肉在我的眼皮底下死去吗。”

“小少爷一出生就已经死了,你用真力为他延续了十三年的生命,假若少爷泉下有知的话,也会感激你的,如今,你就放下吧,破入仙路指日可待,倘若你还这么固执的话,你们父子都没有好下场,那这十几年来的努力可都要白费了。”

程海脸上一阵颤抖,深深的呼吸:“祥叔,你说,我们这十几年拼死拼活的修炼,为的到底是什么”

“突破天道,踏入仙路。”祥叔干净利落的回答,语气铿锵有力,不含一丝商量的余地。

“哈,哈哈,踏入仙路我连我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我还凭什么踏入仙路”程海一手猛拍在办公桌上,

“喷”

一声炸响,整个桌子立时化作了粉屑,朝四周射去,每一个碎片都带着浓厚的劲力,将地面射得百孔千苍,可其中一部分碎片射到祥叔身前时,皆都化作了更小的粉末,最后掉落在地上,恰在祥叔的身外洒成一个标准的圆圈。

祥叔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不过那眼角的深处却带着一丝湿润,从小到大,他可是看着程风一点一点长大的,他依稀还记得,程风学说话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祥叔

五岁的时候,小程风放学回来第一个跑到自己面前,轻轻说:祥叔,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哦,嘿嘿,我谈恋爱了

一次带小程风出游,还记得他指着一匹奔跑着的骏马,“哇,祥叔,那个是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多只脚呀

他从小就是个被遗弃的孩子,被父亲遗弃的孩子,

想想这些事,祥叔眼眶一阵湿润,道:“程海,算了,都十几年过去了,何必还这么激动,有晋云和雨涵这么出色的儿女,雷森商会已有合适的继承人,我们的心,也该放下了,这大片江山,总算有后了,至于小风,在蛮荒大学里也会很安全,只是,小少爷的命不好。”

程海沉默良久,沉重说道:“祥叔,再等等看吧。”

房间里,传来一声叹息

本书是一本大型的奇幻作品,绝对不会太过夸张或是胡编乱造,越往下看越是精彩,希望读者们多多支持

第二章、无忧新居

更新时间:2009218 15:30:09字数:2811

蛮荒大学历来每一届只招四百人,这一次却招了401人,消息一经传开,人们纷纷猜测这个程风是什么来头

程飞自然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整个校园都是关于程风的流言蜚语,更为可怖的是,程风所在的住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来造访,直令人寝室难静。好在程风的两个室友还算够意思,特地养了几条狼,让狼守着大门口,如此若干天下来,程风的日子总算清净下来。

程风住的地方比较偏僻,离教学楼足有十里路程,每天上下课几个来回,确实不是件轻松的事,不过也正因如此,这里的居住条件远胜过别的寝室,别人都是一寝室住六人,而程风却是三人盘住着一整套别墅,外加一风景别致的小院。

这所别墅还有一个很幽雅的名字:无忧居

开学当日,无忧居的三个室友便觉仅仅几天时间,三室友便以“兄弟”相称了,和他们住在一起,程风感觉很有意思。

就说来自奥布莱萨帝国的哈维,开学的第一天,程飞和萨克达根据他的行为作出比较准确的评估,送给他一个“光荣”称号色狼,可没过两天,根据程风等人的进一步观察,觉得在他的称号前加上一个“大”字更为合适大色狼。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哈维进步惊人,由“大色狼”一跃而直接成了“色狼王”,如今,他的境界再一次得到提升,成了“色王”。

对此,哈维每次都“嘿嘿”几声了事,显然是对这个称号没什么意见。

再说程风的另一个室友萨克达,他也不是什么正经人,提升的速度也是相当的惊人,由“懒虫”到“大懒虫”仅用一天时间,两天后被提升为“懒猪”,之后不到一个星期,便成了“懒猪王”,现在,为了省事,就直接称他懒王。

对于这个称号,萨克达和哈维一样,欣然一笑。

至于程风,迫于他那惊人的低智商和不可理喻,萨克达和哈维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王,也就阁一边了,因为他的年龄最小,称呼“老三”。

三个人年纪仿若,彼此的性格非常的契合,开学当日聊到凌晨三点还没有丝毫睡意,相见恨晚,这一来二去,彼此就到了无话不说无所不谈的地步。

“哈维,你怎么这么色呀,奶奶的,老子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色的人,连老头子也不放过,诶,诶。”这是萨克达经常当着哈维的面说的一句话,

而哈维的回答是:“我的天哪,正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么懒的人在先,然后才诞生了我这么色的人。”

程风对此彻底无语,跟这两种人住在一起,自己的耳朵无时不刻在经受着高分贝的艰难考验。

“叮叮叮”

天刚蒙蒙亮,蛮荒大学的上空便响起一阵雷鸣般的铃声,把十万多学子从梦靥里拉了回来。

这是蛮荒的规矩,所有的学生早上六点必须起床,五分种洗刷之后准时到各自的地方开始训练。

无忧居也不例外,恐怖的铃声如同一道惊雷,轰隆一声就劈了下来。

“懒王,起床了,再不起来天就塌了。”程风叫了n声没有响应,硬把萨克达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