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20(1 / 2)

大隐 血珊瑚 6115 字 2019-04-15

难得闭上了嘴巴,把尼斯送回房间,默然地离开了。

躺在床上,尼斯看了一眼门,门上的锁已经修好。

今天是星期六,还有整整一天,他却有些等不及了。

让心情变得平静下来,尼斯闭着眼睛,回忆着那本暗器大全里面的内容。

方向已经选好了,暗器确实很适合他,现在他需要好好思考一下,怎么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他可不想和蒙德魔法师一样成为一个失败者,让半生的心血白费。

蒙德失败的原因就是,他事先没有想好怎么弥补“魔法持续时间短暂”这个致命的弱点。一把宝剑如果只能持续几分钟的锋利,哪怕在那几分钟里它的锋利达到无坚不摧的程度,也没人敢用它。

这个缺点对尼斯来说倒不存在。暗器原本就是一件瞬间决定胜负的武器,从离手到命中顶多一秒。就算魔法必须在离手之前施放,也只不过是两、三秒的时间。几分钟的时间对于他来说,意味着可以射出一、两百发暗器,在魔力耗尽前,他的体力恐怕已经先消耗光了。用暗器还有一个好处,不会像魔法师和弓箭手那样害怕被人近身,也不会像蒙德那样,只有近身战的时候厉害。道路已经确定,现在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使用哪些暗器

那本书上罗列了几百种暗器,很多都大同小异。

他不可能像其他的牧师那样,平平静静待在教堂或者修道院里,肯定会上战场,因为很多东西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够得到。所以十字弓肯定要准备一把,除此之外梭镖和飞斧也是不错的选择。考虑到十字弓被禁止用在上帝信徒之间的战争中,弓就成了不得不选择的后备方案。虽然不喜欢,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弓是一种非常适合用于战场的武器,它们有着不错的射速、射程和足够的威力,最重要的是弓的灵活性远比十字弓好得多。

战场上使用的武器比较容易决定,接下来就要考虑平时防身所用的武器了。

从他和圣殿骑士团扯上关系的那一刻起,意味着他的生活将会充满危机,在来的路上,他常常被噩梦惊醒,他总是梦到宗教裁判所的人如狼似虎地闯入,把他从床上拖起来,或者从餐桌边拖走,之后就是各式各样的酷刑拷打

他绝对不希望这种事发生。

几百种暗器从尼斯的脑子里面闪过,最后停在了飞刀上。飞刀的好处是各方面性能都不错,使用起来也方便,再加上飞刀的体积也合适,可以叠放,方便携带。他其实更看好飞针,不过这玩意儿不太容易控制,实力不够的话,玩不来。

飞针必须用力场类的魔法射出去,只靠臂力、腕力和指力的话,根本射不远,而且这玩意儿本身的杀伤力非常有限,只能靠附带的伤害增加威力。

尼斯也念念不忘十字弓。

在平时,带一把小十字弓和十几枝弩矢防身,完全说得过去,弩矢短小,而且可以没有尾羽,放起来不占地方,十字弓的体积也不算大。在这方面,弓就没有优势了,弓本身的体积不大,但是箭矢和弩矢比起来太长,而且尾羽也太大,偏偏那些鸟毛还需要小心呵护,不能伤损,要不然会影响命中精准度。

确定下十字弓,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飞刀的攻击距离在三十米之内,十字弓的射程在一百米之外,这中间有一段很大的空间。原本弓是很合适的选择,但是用来防身显然不合适。

把暗器大全从头到尾回想了一遍,他没找到其他的选择,只有弓。

没有现成的,他就必须自己创造。

尼斯倒也不好高骛远,他把射程定在了三十米到五十米之间。距离再远就交给十字弓搞定。这种武器的发射速度要快,最好能够超过开弓的速度。

五十米看上去很长,其实很短。一个普通人发力狂奔,绝对可以在七秒内冲过这段距离。一个低阶骑士就算穿着一身重甲,也可以在七秒之内跑完这段距离。

如果再被施了加速或者轻盈之类的神术之后,时间可以缩短到五秒左右。

这还只是人的速度,如果换成马的速度,更不得了了。

如此一来,力场类魔法首先被排除在外。

魔法的激发速度绝对是最慢的。如果有哪一天魔法可以劈里啪啦连续发射,那么战场上将只有魔法师的身影,其他职业都不会再存在了。

思索了片刻之后,尼斯又排除了手挪类武器,虽然用上投矛器、梭镖绝对可以覆盖这个范围,飞斧也勉强能够达到五十米的距离,但是这两种武器携带太不方便了。想了半天,最后还是要在弹性蓄力上想办法。

尼斯思索着弓和弩的近亲,希望能够从它们之中找到一个合适的选择。

早上祈祷的钟声,将尼斯从睡梦中惊醒。因为身体的关系,昨天晚上他早早就睡下了,连晚祷都没做,同样也错过了晨祷。虽然身体仍旧不太舒服,尼斯却不敢连早上的祈祷也缺席。

从房间走出来,加入早祷的人群之中,进入了礼拜堂,他远远就看到路克。

路克并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还有三个人。他看到了路克,路克也看到了他,只见这个长舌公朝着他热情地招着手。尼斯挤了过去。

“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未来的先知,来自法兰克的尼斯荷特康塞尔。”

路克拍着尼斯的肩膀,把他介绍给了身边的人。

昨天,尼斯躺在床上思索自己的路要怎么走的时候,路克同样也在思考着,他在琢磨尼斯的那番话。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在这个动荡的时代,确实需要一个能够看透未来的人,就算暂时帮不上忙,但是将来的某一天,他们或许会因此而逃脱一劫。正因为想明白了这一点,他决定把尼斯拉进他们的圈子。

“尼斯平时住在隐修院,但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会在这里。”

路克朝着尼斯眨了眨眼睛。

尼斯的耳根都红了,他的脸皮实在不够厚。

旁边的那三个人看到这模样,全都心领神会。

星期天晚上有什么大家都一清二楚。

介绍过尼斯之后,路克也把其他人介绍给了尼斯。

这个圈子其实是以两个人为首,一个是路克,另外一个叫伊斯特辛格。这个人的外表不错,人很英俊,可惜是褐色的头发,有些美中不足,他的一举一动总是带着一股懒洋洋的味道。不过,听了路克的介绍之后,尼斯一点都不敢小看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