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有大狼群。很大的一群”
“有多少头啊,百八十头的没什么好怕的,咱们会放箭地男人就有好几千,还怕几头狼吗”莫启哲满不在乎地道,他带出的骠骑兵就有三千正规军,别外还有一些部民,狼群又不是敌军,能有多大的实力,不来则已,要是来了,骠骑兵乱箭齐发,把它们全变成屁股底下的褥子
磨角见天赞普不在乎,他便不再说了,躬身出帐。
温熙道:“有狼啊,其实狼肉不太好吃,我不爱吃,相公你吃过吗”
莫启哲摇了摇头,道:“没吃过,我哪有机会吃这玩意儿,我连见都不常见。不过要是能抓住几头的话,就养头小狼,把它训成猎狗那样,应该比狗厉害一些”
“说起狗,相公你想不想吃,我现在可想吃狗肉了,放上些辣辣地佐料,做成沙锅狗肉吃”温熙想起家乡的美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莫启哲取笑她道:“你怎么总想着吃啊,女孩子爱吃狗肉的不太多,你算是很有个性了”
温熙小声道:“我那里地女孩子不少比我还能吃呢相公,我看那些吐蕃人养的狗可真大,就是不知道它们好不好吃”
莫启哲也故做低声地道:“那些可不是一般的狗,它们叫做藏獒,名贵之极,而且又非常的凶猛,我以前听人说过,它们能咬死豹子你想想能咬死豹子啊,想吃它们,得比豹子还厉害才行”
温熙道:“我没豹子厉害。不过,相公,你可比豹子厉害多了怎么样,咱们今天晚上弄一只来吃吃好不”
“开玩笑,部落里的人都把这些狗当成宝贝一样,全靠它们来牧羊和保护牲畜,我怎能夺人所爱,老百姓的东西可不能乱抢啊在我们想得到别人的心爱之物时,要想想如果我们的心爱之物被夺,那是种什么滋味,要将心比心”
温熙嘟起嘴,道:“好了啦,不过是吃条狗而已,又不是吃人,你哪来地这一堆大道理”
莫启哲微笑道:“好好好,别生气。咱们不去夺人家的,你去买一条吧,多给部民些好茶,让他们做些茶砖来用,说不定他们就卖了。”
“这还差不多,我去买藏藏狗”说完温熙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莫启哲在后面还叫呢:“那叫藏獒,连这都不知道,真没文化”
过了好半天,温熙才回来,满脸的不悦之色,莫启哲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吐蕃部民中。拥有藏獒的人家,一个原意出卖的都没有,他们称藏獒为“启格”,当成是自己家里地一份子,绝不会卖给温熙吃掉的。
莫启哲安慰她道:“吐蕃人不太在乎钱这些东西,所以你地茶砖买卖看来不太好做,不如你下次换个方法。煮些茶叶蛋给他们品尝,没准儿他们就卖了,哈哈”
温熙斜着眼睛看着他,忽然道:“你在取笑我,是不是哼。我刚才可听见吐蕃人是怎么叫那些狗的了,人家不管它们叫藏獒,叫嘻嘻,你猜他们管这些狗叫什么”
“叫哮天犬,牧民都是二神”莫启哲笑道。
温熙得意地道:“错了。他们管这些狗叫启格,嘻嘻,听见了吧。是你兄弟,怪不得别人都爱管你叫莫小狗,原来真地是狗名”
莫启哲脸色一沉,这些部民是不是故意讽刺自己啊,不敢称自己的名讳,就取了个谐音,给狗安上了,每天叫狗为启格。就象是在叫自己一样
温熙见他不快,赶忙道:“相公你可别误会,他们决没有骂你的意思,以前这些狗也叫启格的,不是后改的一开始我也以为他们是在骂你。可一问才知道,牧民们根本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不是说你叫吴友人嘛,你忘啦”
“哦,对了,你不说我还真忘了。”莫启哲想了一会,还是觉得有点生气,藏獒的本名竟然叫启格,而且还是吐蕃话地原版,他奶奶的,以后别人再骂老子,岂不是更有理由,真是让人生气莫启哲一拍大腿,道:“不行,今天非得吃到藏獒肉不可,一半红烧,一半水煮。走,跟我弄狗去。”
温熙气道:“你刚才不是假装正经吗,还什么不夺人所爱,大道理说了一堆,现在一听那狗和你的名字差不多,就不当好人啦,有本事你接着装啊”
“哎呀,你个死妞儿,这般没大没小,小心我打你的屁股我说不夺人所爱,又没说不偷人所爱,咱们去偷条狗来不就行了,笨蛋”莫启哲最会自圆其说,单论强词夺理的本事,谁能盖得过他
温熙却道:“我去叫嘎巴来,他不是这个部落地人,应该对偷狗没啥忌讳的,他不是偷过马嘛我看那狗挺凶猛的,如果当真咬起人来,让嘎巴先上,咬他就行了”
“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心地这么坏,不知是谁教出来的,你可别说是我啊”莫启哲取笑她。
温熙哼了一声,出去找嘎巴了。嘎巴一听天赞普找他,紧忙颠颠儿地跑来,听候莫启哲的吩咐。
莫启哲道:“嘎巴,以前吃过狗肉没”
见嘎巴茫然地摇了摇头,温熙道:“狗肉可好吃了,今天我请你吃,不过你得先弄条狗来”
嘎巴道:“上哪里去弄狗啊,狗地用处可大了,谁家也不可能把狗让出来给别人吃啊”
“你这个笨蛋,偷一条回来不就得了,你以前不是偷过马吗,偷狗的技术一定也不错”
嘎巴一咧嘴,心道:“偷马和偷狗能一样吗马骑上就能跑,狗可是咬人的啊,尤其是启格,除了主人外,别人谁牵它都不好使,被启格咬死地人太多了偷它吃肉,恐怕不妥”
温熙却道:“相公,你说是黄色的狗好吃呢,还是黑色的好吃我看黄色的应该好吃些吧,黑色的有些太凶恶了,看着就让人害怕”
莫启哲道:“那黄的也够呛啊,就你这小样儿的,它一口能咬死俩”
“说那么多干嘛走,行动行动”温熙往外推嘎巴,回头对莫启哲道:“相公,你去不去”
莫启哲想了想,道:“一起去,我本来有点发虚汗,可一听吃狗肉,突然就精神百倍起来,你说怪不怪”
三人走到牧民圈羊的地方,这里有藏獒看守羊群,牧民很信任它们,只要有藏獒在,他们就不用担心羊会被狼或者是豹子叼走。
这时天早就黑了,黑夜中有人走近,几头巨大地藏獒一齐抬起头。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眼睛在黑夜里发出炯亮的光芒。莫启哲一哆嗦,心里想:“这可不是现代人养的宠物啊,这是专门用来咬狼和豹子的,要是被它们咬上一口,估计骨头都得被咬碎,我看我还是回去吧。看它们地长得这般凶猛,那肉也好吃不到哪儿去,就算是好吃,老子也没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