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林极也看到在地面上还留有许多黑色的血迹,这血迹从庄园的各个角落一直延续到林极所注意的那个小塔楼里。
顺着这些血迹,林极才走到了塔楼的外面,塔楼的门就自动地打开了,从门外林极就可以看到,一个黑色而古老的盒子正放在门后的一张桌子上。
一见到这个盒子,林极心中就响起了一个声音,“去吧,去打开那个盒子,那个盒子里放着你所想要的东西。”
而林极自己也感觉出来了,那强大的法则力量就是从这个盒子里传出来的,甚至林极可以感觉到在这个盒子里传出的世界法则的力量。
只要拿到了这个盒子,自己最少就有神级的力量了,林极一面这么想着,一面走向了塔楼。
可就在林极要走入塔楼之时,林极突然停了下来,自言自语道,“德国,庄园,塔楼与盒子,这一切怎么这么像啊。”
说着林极就在门口直接站了下来,也不进去也不退出,好像在那里等待着什么人似的。
林极就这么在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在林极的身后才传出了一个女声,“想不到我难得回来一次,竟然会遇到你这么一个人物。”
林极没有直接回头,而是在那里细细地品味着这个女子的声音,不得不说这个女子的声音很空灵,而且在她说话的时候,好像还带着一丝音乐的声音。
这时一个人名自动地出现在了林极的脑海之中,林极头也不回,他淡淡地说道,“现在的你不是应该在你弟弟身边吗你难道不知道,现在地面上很危险吗”
“不要用这种口气与我说话,你与我并不是很熟悉,我只是在死亡人员的报告之上听过你的名字,我说的对吗新任的地阴星林极”
这时林极回过了头,此时在好的身后是一名黑发黑眼黑色长袍的女子,她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是双眼之中却充满了苍桑的感觉。
“潘多拉”林极犹豫了一下才说道。
不过林极的犹豫却让那位少女笑了起来,“你刚才教训我的时候不是那么的肯定吗现在怎么会犹豫呢。”
“那是因为你的样子与传说中的潘多拉并不相同,在我的心中,像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是不应该背负那么重的责任的。”林极微笑地看向了潘多拉。
此时不得不说上一句,林极现在的这个样子,远比他以前那个胖子形像要好上许多,最少林极可以完全地把自己的魅力发挥出来。
第11卷 潘多拉,重生的魔盒被打开了 第6章 吸引2
更新时间:2008629 16:04:13 本章字数:4118
听到林极的话,见到了林极的动作,潘多拉脸上的笑容就更盛了,就当林极以为潘多拉已经被他给迷住之时,林极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好像动不了了。
林极心中一惊,冰与水之法则同时用出,接着林极就看到自己的身边多出了无数的丝线。
在把这些已经变成了冰线的丝线全部给震断之后,林极淡淡地说道,“天贵星的米诺斯大人,想不到最后还是您亲自出手。”
这时三巨头之一的米诺斯也从潘多拉的身后走了出来,他看了林极一眼,直接说道,“当初是我把你从叹息之墙带出来的,那么我现在一样可以把你送回叹息之墙去,不过这一次你将不再是做为守卫,而是墙上一个哀号的灵魂。”
说着米诺斯把手一伸,金色的丝线就从他的手中射出,此时的林极是早有准备,他把手一挥,一个冰墙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而他的身体也在一瞬间变得如同流水一样,迅速而又不可琢磨,对于林极这样的身法。就算是米诺斯也有些头痛。
他地招术星尘傀儡线是要先用丝线连上敌人。才能做到对敌人完全控制,现在林极已经掌握了米诺斯地攻击方式,那么他就有把握在米诺斯把自己缠住之前。闪开米诺斯所有的攻击。
没有把林极给套上,米诺斯的攻击就不起作用,而米诺斯本身地实力,又是三巨头之中最弱的一个。
在与林极追逐了半天之后,一个爽朗的笑声在潘多拉的身后响起,“米诺斯。你可真是没用啊,这么一个小角色用这么半天都没打死,亏你还是三巨头之一。”
林极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看是三巨头中的哪一位到来了,这时潘多拉就说了一句,“把那个家伙处理一下吧,还有不要再笑话米诺斯了,他的能力你又不是不知道。”
潘多拉地话才说完,林极就感觉到有个人影直接冲到了自己的面前。随后自己的腹部一痛,整个人就直接飞到了空中。
接着林极就听到了一句话,“三秒之后,他就会落到这个位置。”
这时林极已经明白打中自己的那位是谁了。只有三巨头之一的天雄星的艾尔寇斯,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不过也正是因为他的无聊,所以他地招术也是三巨头之中最多的一个。
重重地摔到了艾尔寇斯用脚画出的十字之上,林极还没来得急起身,又被直接一脚给踢了出去。
这一下林极只感觉自己胸前的骨头好像直接碎了几块,动一下都痛得不行,而这时地米诺斯也抓住了机会,手中的丝线把林级给控制起来。
这时地林极就在半空中如同傀儡一样慢慢地跳动着,林极这样古怪的举动,让潘多拉很是兴奋,但是米诺斯却没有任何的兴致,因为他明白自己能控制住林极完全是靠艾尔寇斯的力量、
为此他也明白,如果自己不好好地在潘多拉面前表现一下的话,自己以后三巨头的名号叫出去也有些不太好听。
不过林极好像天生就是米诺斯的命中克星,这边米诺斯才控制了林极一会儿,林极的背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
对于这个情况,米诺斯以为这不过是正常出汗的现像,但是他并不知道,林极此时对水之法则的掌握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