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帝杰正在仰头喝酒,听到木子的话,险些将刚刚喝下去的酒全部喷出来。他满脸怀疑的盯着棋盘研究了一会儿,抬头不可思议的问木子道:“你确定你是在跟我学棋”
木子笑道:“当然。”
“你确定这是你生平开始下的第三局象棋”帝杰继续问道。
木子笑道:“当然。”
“你确定在我喝酒的时候,你没有偷偷在棋盘上做手脚”
木子笑道:“当然。”
“我怀疑我严重怀疑,非常怀疑,相当怀疑你怎么可能就这么赢了我我不服,非常不服再来再来”帝杰立刻推毁了棋局,一边重新摆放棋子,一边嚷嚷道
新手木子和自称棋圣的帝杰,再次摆开了阵势,古老的楚河汉界上,一场场惨烈的厮杀角逐,再次开始。欧阳六色还是坐在笔记本电脑面前,若有所思的在查找翻看着什么,哈宝的视线在三人身上转了一圈,忽然发现少了个人,小命哪里去了那个整天喊着这个形状那个形状的家伙,去干什么了
这样想着,哈宝先是去自己卧室里找了一圈,没发现小命的踪迹。然后他无意中看到了餐厅里挂着的贾耀新的画像,忽然意识到了什么,急忙跑进了自己的画室。这个画室和书房是一体的,哈宝对美术没什么兴趣,平时很少挥毫泼墨,但自从见识了小命给贾耀新和杀手画像的本领后,他才了解到小命原来还有绘画的爱好哈宝想着,来到了画室门前,画室的门没有锁,小命果然在里面。于是,他悄悄的推开了门,蹑手蹑脚的溜了进去。
小命正在背对着房门,专心致志的画着什么,那拿着画笔的认真形状,就像在抚摸恋人的俏脸。
他究竟又在画谁呢哈宝蹑手蹑脚的走到小命身边,探头看去。
小命手下的画纸上,一个一身黑衣,怀抱吉他的冷艳女子跃然纸上,仿佛带着灵气一般,随时都有可能从纸上走下来,哈宝甚至能听到那动听的吉他声了
“千颜”哈宝终于喊出了女子的名字。
正陷入浑然忘我状态中的小命,显然被哈宝的突然打扰吓了一跳。他的手猛的一抖,画笔上的一滴红色染料,滴在了画像上,恰好滴在千颜的嘴角位置。
于是,一副活灵活现的画,就这样前功尽弃的毁掉了。哈宝见状,愧疚万分的说道:“小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小命没有说话,他有些出神的看着滴上红色染料的画像,忽然拿起画笔,在画像上轻轻勾勒了一下,哈宝再度看去的时候,惊讶的发现,那滴无意中滴落下在千颜嘴角的染料,已经变成了一丝殷红的血迹。殷红的血丝与千颜惨白的容颜相映衬,反而更平白增添了一份凄美。这一刻,非常不善于想象的哈宝,竟然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的一副凄美的情景来:因为病症或者内伤的千颜,柔软的身体已经变得极度虚弱,死神已经在步步紧逼,但是,在这生命的最后时刻,她还是抱起了她心爱的吉他,用灵活的十指拨弄起琴弦,让动听的旋律再次响起,那嘴角喷涌出来的鲜血,让音乐变得更加完美无暇
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会突然联想到这么不吉利的事情尽管自己和千颜并不熟悉,但这样的想象也太类似于诅咒了吧哈宝情不自禁的甩了甩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象抛到九霄云外。再次看的时候,小命已经将千颜啼血的画像挂了起来,就挂在了靠窗的位置。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强烈的灵感了。”小命转动手里的画笔,若有所思的盯着千颜的画像说道。
“我听说过齐白石画虾的时候,把一滴无意中滴下来的黑墨即兴画成了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让整幅画都顿时情趣大增,传为一时佳话。想不到今天,我再次见到了这类似的一幕。”哈宝感叹道。
“齐白石画了一只蝴蝶,于是他笔下的虾便有了玩伴或者知己,但我却把红墨变成了血迹,希望这不是诅咒”小命叹息道。
“怎么会呢,亏你还是大学高材生。”哈宝推了小命一下,大咧咧的说道。“对了,现在贾耀新案差不多就这样定论了,我看木子哥他们,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着急,难道我们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凶手逍遥法外吗”
“不会的。木子老大,以及欧阳姐,都绝不是那种形状的人。”小命终于从千颜的画像上挪开了视线,盯着哈宝坚定的说道。
“我知道,有些事情,我是不该问的。”哈宝微微叹息道,“但是小命,我们是不是朋友”
小命点头。
“我只想说一句话,作为这件惨案的见证者,如果让我见到凶手逍遥法外,那么无论如何,我这一生都不能再心平气和的过下去了我这样说,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的意思,我想,无论用什么方法,都绝对不能让贾耀新逃脱制裁,悠哉乐哉的活下去为了这个目标,我愿意为此付出代价,你也知道的,当初在高架桥下,我平白的就捡到了八十万块钱,我想说的是,如果有办法让贾耀新得到应有的惩罚,我愿意”
第六十二章疯狂逻辑
从小时候起,他的耳边都始终萦绕着家族里的人的警告:低调,一定要低调
在真正理解这其中的原因之前,他心里非常的疑惑,为什么要低调为什么要伪装我明明有的是钱,为什么就不能买好车住豪宅挥金如土凭家族的能量,即使心里一个不爽把市长揍了,也只不过是装模作样口头道个歉的问题,那么,我为什么总是要装的那么平平凡凡,即使学校里那些该死的老师总是千方百计的找自己的麻烦,自己还要忍气吞声,而不是像想象中的那样可以挥拳相向
后来,他终于理解到了其中的奥妙。,知道原来只有低调,才能更好隐匿家族的势力,而藏锋不露的势力,才能得到更好更强劲更稳定的发展,而不至于像参天大树那样,引人注目的同时,却极容易遭到别人的砍伐。
于是,从此以后他严格按照家族的教条,将自己那天生有些暴虐的性格深深掩埋起来,披上了温文尔雅平和近人的外衣。买衣服的时候,他忍住购买顶级名牌的冲动,只选购五千元以下的普通服装,买车的时候,他放弃了有一辆法拉利或者宝马的理想,只买了一辆普通价位的雪佛兰。
他天生喜欢红色,因为红色代表了活力,代表了张扬。所以,他的衣服是红色的,雪佛兰轿车是红色的,只有在接触这些红色的时候,他才觉得真正的快乐,因为这是满足他张扬的天性的唯一途径。
就这样,他低调的读完了中学,读完了高中,终于迈进了大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