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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就是有事的节奏,大家都看着陆金莲等她解释呢,她很无所谓的道:“事儿是有,不过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家里房子太老了,要翻修一下,几个孩子去帮了一天,我很久不回去,想在家里多住几天。”

“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都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刘淑芬又是埋怨又是羡慕:“你倒是好啊,还能在娘家多住几天,我上次回娘家都不知道是多久之前了,一天都不让我待全了。”

“你哪能跟她一样,她家她做主,我们能做个什么主啊”陈百香也是羡慕,她是真的嫉妒陆金莲了,不管是她婆婆在还是不在,农老图家里大事小事都是她做主。

“你说你日子多好过啊,你家男人体贴,孩子又听话又出息。”

“小心我告诉我阿哥你嫌弃他啊”陆金莲笑意盈盈地道,其实那人的生活算是很好的了,跟她这种外甜内苦的好得多。

旁边的人哄笑过后,纷纷埋怨自己家的人,什么大事小事都扯了一堆,个个都是诉苦的。

陆金莲配合着笑了两声,脸上的笑容就渐渐淡了,她们的生活也许不如意,但都没有她的日子难过。她以前是要强的,就是不如意也很少会说出来,只会偶尔说点不疼不痒的小毛病。

别看她们现在说自己过的多不好,这事有真有假,等过几天她们知道她离婚的消息,一大半都是要看她笑话的,毕竟这里也没有谁是她真正的朋友。

各种消息传得太快,除了八卦没有别的娱乐生活,这就意味着这些妇女没有几个是真正关系好的。她们很可能今天在这个场子说别人的闲话,明天在别的场子和别人说她们的闲话,甚至随意猜想、传播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她也曾经是这种人中的其中一个。

现在她倒是不想这样了,也没有那份虚荣心,可也不想被人看扁了。所以她要在别人看她的笑话,传她的闲话前,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了,继续让她们羡慕嫉妒,这也是她小小的虚荣心,真要说起来其实也能算是平常心,凡人都有的。

这里基本上没有人离婚,就是因为离婚的代价太大了,陆金莲不是第一个人,却也是极少数中的一个。

一个女人要是离婚了,没有房子,没有粮食,独居安全没有保障,这些就代表着她们没有自己当家的能力。回到娘家被嫌弃,重新嫁人十有八九也过不好,丈夫不一定向着自己,孩子也不是自己生的,还不如在原来的家庭,苦苦地维持着摇摇欲坠的日子。

她们不像是后世的女人,后世的女性有见识,有知识,只要努力,养活自己不成问题,这是女人的悲哀,更是时代的悲哀。

曾经她也是里面的一员,现在她走出来了,难免有不同的想法,但是她只能改变自己,改变不了所有人。

陆金莲知道这个年代很多地方可以通过倒买倒卖发家致富,可是她没有做过生意,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自己又没有太聪明的脑子,所以这条路她不准备走。当然,在这个比较原始的社会结构里,这路也基本上走不通,不然岑美玉不会因为倒买倒卖无门而走投无路。

他们这里做生意是不限制的,每半个月还有乡里举办的集市让人们自由买卖,只是卖东西的少,买东西的也不多。毕竟柴、米、油都可以自己生产,盐就在供销社买,衣服鞋子这些也都是自己把原材料种好、收回来纺成布自己做,大家手里也没什么钱,即使需要别的东西,大多也能以物易物。

在后面的三十年里,他们这里基本上也还能自给自足,就算是有外来物品也没有人去买,因为这里的人都很穷。改革开放的春风刮不到这个偏僻的角落里,即使到了千禧年,这里还是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更别说什么科技产物。

就算有资本,想要赚大钱,就只能走出这个偏远的地区,至少要往省外走。陆金莲当然想赚钱,但是等到能赚钱的时候她也快老了,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指望,她暂时只想报仇、养好自己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要做别的什么事情。

四个小时后,陆金莲走到了县城。

他们来县城基本上买不到什么好东西,没有必要不会来,要是来了就都是翻山越岭走着来的。她以前来过两次,天蒙蒙亮就出发也要到了正午才到,可是现在她的身体素质非常好,四个小时也就到了。

现在的公路已经造到了离原溪村不远的地方,等修到县城不知道要多久。上辈子通汽车的时候她已经四十六岁了,还要三年就有汽车路过这里,虽然她从来没有坐过,可是她后来见的非常多。

后世有句话叫做要想富先修路,也许她能在这里下文章也说不定。当然,现在她的主要任务是请人盖好自己的房子,然后搬进去。

别看这只是一句话,盖一座房子可不是简单的事情。

在进县城之前,陆金莲找了棵树,吃了好大一堆东西,吃饱了然后才进城。她昨天分了九十五块钱,那已经是农家家产的五分之一了,要是让她到县城去,估计不够她吃几顿的,钱本来就少,物资则多得是,不能浪费了。

陆金莲只来过两次,来的每一次都在城里迷路了,这里对于整个原溪村的人来说是一个大城市,除了有工作的人,就是三十年后,也没有人有能力从村里搬到城里住。

但是她在异世界走遍了全国上下大江南北,现在走在县里的街头,突然发现这里根本就没几条街,从街头就能看到街尾,小县城还是小县城,只是以前的她见识太短浅。

在自由市场逛了两圈之后,陆金莲就摇头走了,这里卖的都是农村人自己产的东西,大米蔬菜之类的,别的东西还是得去供销社买。她又进去逛了一圈,发现以她目前的眼光来说,这里没什么好东西,虽然有好东西她也买不起。

没有什么目的的陆金莲准备回家了,待会儿还有四个小时的山路要走,她孤身一人,不想天黑之后在别的村寨借宿。

“莲孃”

走到城门口的陆金莲听见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就看见了章应俞。他背着一个背篓,穿了一件蓝色的对襟上衣和黑色的普通裤子,面料都旧了,被洗的发白,虽然穿着寒酸,背脊却依旧挺直。

陆金莲很意外在这里看见他,好像他们这几天已经见了三次了,现在竟然来县城都能遇上,这比他们以前一年见的都多。

“是我,俞叔来城里做什么,也要回去了吗”

“我呀,我来医院卖点药材,一起走吧”章应俞也表现得很自然,但心里还是少不了别的的感觉。

“好。”

陆金莲也没说不行,虽然他们关系特殊了点,但既然都碰到一起了,路就这么一条,各走各的也不是那么回事,更显得欲盖弥彰了。

“你一个人”

“是啊,其实一个人也还好了,青天白日的。”

听她这么说,章应俞的眉头轻轻皱起,这是个问题,“你怎么一个人来城里了,山路可不好走。”

“我来买点东西,带了柴刀的。”

“那就好。”

现在基本上没有坏人,但是山高路远的谁也说不定,无论男女,出远门必备的东西就是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