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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就这么不温不火地过下去。

如今她生意还行,但也得整日为生活奔忙,已经很少再去想以前,郑晴自己都没想到,原来有一天她还有用自己的双手赚取一日三餐的时候。

而且对这样的生活,还渐渐乐此不疲。

“我好不容易有一个新的人生,在新人生里,女人努力也能活得很好很好,我不赶紧过自己的日子,哪有闲情雅致去应付所谓的系统任务”

去年系统忽然消失,一句话也没有留下,她到是也惋惜了两天。

到底是自己的东西,说没就没了,让人不痛快,再说,这些年没什么人能说说心里话,她也很孤独寂寞,就不觉把系统当垃圾桶,时常跟它唠叨唠叨,如今连这么个能听她唠叨的东西也没了。

可郑晴向来看不起弱者,倾慕强者,如今也没打算丢掉这个优良传统,那个系统从没有半点强有力的手段来强迫自己去做事,最多就是引诱而已,她到也不怎么把对方当回事没了也就没了。

最近花店里各种花销量都大增,看好些便签,都是献给那个人的。

“姓方的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挺风光。”

郑晴最近满耳朵都是那个姓方的,什么全国学习烈士方若华精神,乱七八糟一大堆,她觉得要是那人还活着,非被这些会给烦死不可。

什么临死最后一刻,还心系实验,坐在实验室的椅子上在睡梦中去世根本就是个患了完美主义疾病的工作狂,有什么可值得称赞

郑晴腹诽了几句,抬头微笑,继续自己的工作,心里却空落落的难受。

她当然不是喜欢上那个男人,只是她见过的男人不知凡几,像他那般特别的,还真只有这一个,死了挺可惜。

郑晴慢慢写便签,忽然看到两个熟悉的名字杨影、卢洐。

啊,对了,这两个人好像打算下个月结婚。

杨影如今也算不大不小的名人,她结婚的消息还挺轰动的,毕竟是世上最值钱的前妻嘛。

卢洐她也见过两次,似乎对杨影特别温柔,和这种人结婚,一定会很幸福,比嫁给方若华那样心中藏着大事的男人,好一千倍。

杨影这个傻女人,总算做了一回正确的选择。

方若华这回难得和原女主精神同步了一次,她好不容易恢复女儿身,回到别墅,一脸幸福地化妆穿裙子好好打扮自己,还泡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虽然虚化了感情,却还是好奇地问了神秘女子一句,知道杨影和卢洐结婚,不免点点头,同样道:“挺好,挺好。”

说实话,对杨影她真有点愧疚,还有女儿姗姗。

不过她还没死,姗姗就出国留学去,高材生,长得特别健康美丽,想必以后会过得不错。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假期还给不给补回来,要是不补,下次申请休息个一年半载

第224章 不算太坑

雨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一院子都是黄色的泥水,茅草搭起来的屋顶实在是不大结实,到处滴滴答答地作响。

“二宝,来,吃碗蛋羹,吃完了再读书。”

灰扑扑的布帘子撩开,一个手脚粗大,肤色也略粗糙的年轻女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往方若华的手边搁下一碗热气腾腾的蛋羹。

蛋羹很是稀薄,只有小半碗。

女人吞了口口水,低下头去不多看,只催促道:“二宝,赶紧吃,凉了容易肚子痛。”

说完转身便走,步履匆匆的,方若华叹了口气,隔着破败的窗户看女人冒着雨,踉踉跄跄地扒上屋顶去,和那些茅草较劲,动作还算麻利,显然做习惯了这些。

“哎”

雨下了大半个时辰,终于停歇。

雨后,天蓝如碧玉,白云飘渺,水汽蒸腾,池塘里两三只野鸳鸯,地上一片绿草如茵,院子里几棵大树歪了脖子,到显得有几分颓废美。

“三妹你啥时候学会的易容”

“扮作男人真是帅”

“这回直播是去了什么仙山大泽之地”

“有什么稀奇的,咱们三妹选景,什么时候不是空气清新水透彻”

“只是这回直播间的名字有点陌生欺上官没听过。”

“我也没听过,究竟是哪本书百度也搜不出来。”

“呵呵。”

还有几个网友冷笑,神神秘秘地刷屏“被和谐掉的小说,你们这帮小辈当然没听过。”

方若华也不应话,从椅子上起来,坐在窗户边上,对着屏幕慢慢吞吞地梳理自己的一头长发。

把灰扑扑的草稞子择下去,用手指梳通顺,再系上头绳,戴好方巾,没有用水,只使劲搓了搓脸,把上面的浮土灰尘搓干净。

如今穿越习惯了,到没有前几次的焦虑,虽说这回丢了一次假期,但假期总会有的,再说事已至此,还能如何

变成男人也没第一次那么难受,事实上穿到古代,男儿身比女儿身要好些。

方若华没看过原著,不过听看过的网友简单一说,到也明白过来,这是一部种、马小说,男主是穿越来的,一路搞发明创造,踩各类boss,顺便收美人,小家碧玉,大户千金,徐娘半老的寡妇,从良的名妓,总之无所不包,而且一言不合便开车,作者描述十分之露骨,堪称放肆且嚣张。

咳咳,所以这本书没写完就被和谐掉。

从原主的记忆里他到是知道,穿越男主应该已经来了,因为已经有传言说东山村的小秀才林远南从古书里找到一个烧酒的方子,能制烈酒,如今整个东山村都因为烈酒发了家。

原主还很是不屑一顾,觉得对方做商贾之事,有辱斯文。

咳咳,要方若华说,别管这个穿越男是不是种、马,对方想着赚钱的心思还是值得学一学,原主家都快没有二两米下锅,还端着读书人的架子,真打算饿死一家老少不成

顺便说一句,原主读书不开窍,今年十六岁,还没考中童生,这辈子怕是没读书的命

一边细细揣摩记忆,一边看屏幕,读过书的水友们你一言,我一语,嘀嘀咕咕就帮着方若华把原主的身份给理顺,这回穿越到是不算太坑,原主是个文弱书生,读书人,家中父母慈爱,他本人有些拎不清,自高自傲,但也是这个时代普通没天分,没见识又有奢望的典型,很普通的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