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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国生涯 千斤顶 6055 字 2019-04-24

这时李长官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歉意,苏瑞的情况他是知道的,作为一支受到国民政府领导并且战功赫赫的国防武装力量。军政部不但不发给他一毛钱的军饷和补给,反而处处的为难他算计他。苏瑞手里的这支武装全是靠他一个养活,可是却要听军政部的号令上战场和日本人拼命,要是换了旁人恐怕早就撂挑子不干了吧。

想到这里,李长官的声音也柔和了不少,“忠信,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从哪弄来这么些飞机组建了航空队的,但我知道这些东西肯定都是你的心血,你自己可要把握好才行。

这次蒋委员长把你调到武汉,他的目的主要就是盯上了你手头的这批飞机,但是你也不用担心,这些东西现在你就算是白送给他他也是养不起的,呵呵

而且你还可以凭借着手中的这支飞行大队和他讲讲条件嘛。比如航空煤油、汽油以及经费等等,这些东西不要白不要嘛还有另外的一些东西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苏瑞点点头。这些道理他自然明白,更何况他身边还有梁治这个很会算计的家伙呢。他这次来请教李长官是假,拉近和李长官的关系才是真的。

他笑笑问道:“李长官,上次送来的一个德械师的装备用得怎么样”

提到这一茬,李长官很是满意,微笑着点头道:“装备都发下去了,部队的反响很是满意,只是这些德国货好用是好用,就是太贵了。一个师的装备就要七八百万大洋,我就是当了裤子也装备不了多少部队啊。”

苏瑞也笑了:“德公您满意就好,德国货虽然贵了点,但质量确实是没的说。这样吧,您先用着。过段日子有货来了我再给您送来一批步枪和机枪,价格给您打八折。”

李长官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后才说道:“机枪就免了,要是有可能的话你能不能再卖给我一个炮团的重炮”

“德公您打算再组建一个重炮团”

苏瑞惊讶的问了起来,这些日子以来李长官已经通过他的关系组建了两个重炮团了,现在还想再组建一个吗

“是的。”

李长官脸色有些沉重。

“忠信你是不知道啊,这些日子以来我军在武汉前线的压力很大。日本人调来了一个重炮旅之后,我军的伤亡就直线上升,尤其是日军的二四零口径的重炮和三二零重炮,简直是太厉害了。一炮下一个排甚至一个连就消失了。前些天我们一个团刚刚和友军换房阵地就遭到了日军重炮旅团的轰击,只是短短一个小时,那个团就从建制上消失了加之我们的火炮大多是小口径火炮,和他们对轰起来太吃亏了。”

“是这样啊”

苏瑞心中也是暗暗吃惊。他想了想才说道:“好吧,过半个月我再申请调集二十四门一五五榴弹炮过来。价格还是老样子,两百万大洋吧”

“没问题”没问题,李长官干脆的点了点头,对于手握两广地盘的他来说两百万大洋还是拿得出来的。

谈妥了这件事后,苏瑞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了李长官,我还有一件事想要请您帮忙,这件事是是私事。”

“哦是什么事啊你说嘛,只要不是违法犯纪的事我断无不帮忙的道理。”

李长官先是一愣,随即笑眯眯的问了起来,对于李长官来说,苏瑞要是求他办私事那可是一件好事。一来可以拉近两人的私人关系,二来则是能够让苏瑞这个有“海外关系”的军火商兼“抗日英雄”欠下他的人情,这可是一举数得的事情。

“咳咳是这样的”

苏瑞不好意思的犹豫了一下后,这才将自己和徐瑶珊以及杨培乐的事情说了一下,最后想要央求李长官能替派人替自己向儿女的父母提亲,顺便在自己日后的婚礼上做主婚人。

“嘿你小子我说你还真敢想啊”

李长官一听,顿时就被气乐了,指着苏瑞哭笑不得的笑骂道:“你竟然让我帮你向你姨太太家里提亲,你还真说的出口啊”

看到李长官的哭笑不得的样子,苏瑞好像也感到自己替出的要求有些过份了,急忙辩解道:“她们不是姨太太,我对她们都是一视同仁的。”

“什么不是,本来就是”

李长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新妇女引动已经开战了多少年了”

苏瑞低着头弱弱的说道:“我知道,但是”

李长官叱喝道:“但是什么你知不知道新的婚姻法已经实施了十多年了,你身为党国高级将领,为什么还要带头破坏”

“我”

苏瑞长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了,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后,女权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才真正实行起来,并被写进了“婚姻法”。

这是华夏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许多民国男人都认真地遵守、执行了,如国父孙文、蒋委员长当年都是这样,他们都只有一个老婆。

民国男人如果真的喜欢上了别的女人,可以与原配离婚,但不能不离婚又结婚,否则犯重婚罪。国父孙文和蒋委员长便都是与原配妻子离婚后,才分别与宋氏姐妹结婚的。

后世的人不论从名人传记中,还是影视作品里,都能看到,民国男人身边大都不只一个女人,娶上三、五房小老婆在民国时很常见,有人甚至拥有几十房。这是民国时特有的“姨太太”现象。

鉴于此,曾任国民政府主席的林森,在捐建的庐山山道旁边的石凳上,别出心裁地刻上“有姨太太的不许坐”,成为一时笑谈。

按理说民国婚姻法亲属编上已经坐了不许纳妾的规定,但事情怪就怪在这里,民国的民国婚姻立法的初衷,显然意在保护一夫一妻制,但是在实际司法操作中却变味了:

“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称:“娶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二十年院字第七三五号解释”称:“妾虽为现民法所不规定,惟妾与家长既以永久公共生活为目的,同居一家,依民法第一一二三第三项之规定,应视为家属”。

“二十二年上字第六三六号判例”称:“民法亲属编无妾之规定。至民法亲属编施行后如有类似行为,即属与人通奸,其妻自得请求离婚得妻之明认或默认而为纳妾之行为,其妻即不得据为离婚之请求”。

这些司法解释,可以说严重违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则:男人纳妾不算重婚,属“与人通奸”行为,最多是道德问题。这与后世的婚外包二奶、养小三是“作风问题”的司法定性是何等相似啊。

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现在被李长官这么一骂,苏瑞也有些心虚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