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金先生派车把风雨行接到了货轮上,这是一艘排水量两万多吨的集装箱货轮,200多米的船身在香港只能算中等,货轮的中部和前面部分用来放置集装箱,船尾才是船员居住的地方。风雨行分到一个二十多平米的房间,具说能享受此等待遇的只有他和船长两人,其他船员只能住大通铺,那位金先生也不例外。对此风雨行颇为满意,犹其是看了另外那些偷渡者之后,三十多名偷渡者住的地方只有不到三十平米,让风雨行无法理解,美国就那么好么货轮经过半个多月的航行在美国洛杉矶的港口靠岸,金先生事先给风雨行安排的船员身份发挥了作用,几个海警简单察看了风雨行的证件便放行,上岸后风雨行松了一口气,一切顺利没出现什么意外。洛杉矶作为美国的第二大城市,自是繁华非常,不过繁华的背后是各种走私集团的猖獗,这也是风雨行来此的目的。他打算在这里把手中三百吨黄金出手,只是风雨行并未与洛杉矶的走私集团打过交道,各种规则也不熟悉。好在他知道有一个人肯定没有问题,前世洗手退休前,曾与当时洛杉矶三大黑帮之一的老大有过交际,风雨行也派人调查过黑帮老大“佛兰克”的背景,按时间推算,现在的“佛兰克”还没坐上老大的位置,倒可省不少事。
风雨行没有急着去找佛兰克,在一家小旅馆包下一个房间,把身上的衣物脱下,换上准备好的衣服化装后完全像是换了一个人,只见原来的东方人面孔艺术家形象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西方男人的脸,黑色的眼睛戴上隐形眼镜变成了蓝色,飘逸的黑发被染成金黄,再穿上一身皮衣皮裤,没有人会与之前的男人联想在一起,风雨行穿好衣服在落地玻璃镜前照了照,对自己的化妆技术很满意。他没有退房直接扬场而去,至于那点压金他没看在眼里,走在街上,夜晚的洛杉矶灯火通明,与白天的冷清形成鲜明对比。
风雨行已经找了八天,洛杉矶许多酒吧都留下他的身影,依然没有任何消息,资料只显示那家伙,未当上老大前喜欢在洛杉矶的酒吧里混,更具体的信息则没有,所以只能一家一家找。此时风雨行正站在一家酒吧前,这家酒吧装修不是很豪华,但空间比一般的酒吧大很多,门前的招牌中间挂了一个硕大的轮胎模型,使其显的与众不同。走进酒吧就听见一阵重金属摇滚的声音,轰轰隆隆加上酒吧内各种吵杂喧哗,钻进耳朵内让风雨行心中升起一股烦躁,若不是有事他不愿在这里停留哪怕一秒钟,“这些美国佬的重口味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风雨行暗想道。坐在吧台边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红酒,风雨行一边端着酒杯细细品尝,眼光在人群中不停扫视,希望在人群中发现佛兰克的踪迹。
就在风雨行快放弃准备换一家酒吧继续寻找时,酒吧的角落一个沙发上的人影引起了风雨行的注意。那是一个头戴圆帽的黑人中年男子,满脸大胡子,穿着一身皮大衣,一边往嘴里灌着啤酒,一边跟靠在身上的两个年轻女郎调笑着,周围坐着十几个小弟模样的男子,与记忆中作了对比后,已经确定此人就是佛兰克。
风雨行一口把酒喝干,放下酒杯慢慢走过去,在佛兰克几米外被佛兰克的两小弟拦下,风雨行双手轻轻一拔两人就飞了出去,来到佛兰克的对面沙发上坐下,靠在椅背上翅起二朗腿,向对面的佛兰克淡淡的说道:“你是佛兰克对吧,找你谈一笔生意”,对面的佛兰克脸色一片铁青,伸手阻止围在风雨行周围准备动手的众小弟,脸上孤傲道:“我不知道你这个混蛋是谁,也不想知道,如果你不为你刚才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我相信我这些小弟会很乐意把你扔进太平洋喂鲨鱼”。
说完佛兰克脸上充满自信,他打算和这个可恶的混蛋好好玩玩,作为打扰自己兴致的惩罚,手中转着酒杯眼神颇为玩味,不住的打量风雨行的脸,就像在看一只弱小的虫子。正暗中寻思怎么折磨眼前猎物的佛兰克,不知道他的行为落在风雨行眼中就像是小丑在表演。风雨行脸色一沉,冷冷道:“你确定你在和我说话”,佛兰克一脸讥笑道:“你这只白皮猪想要打我吗”说完哈哈大笑,周围佛兰克的众小弟也纷纷配合着大笑。
就在佛兰克刚笑完时,只觉眼前人影一闪,风雨行一个跨步来到他面前,一只拳头在他眼中不断放大,佛兰克被瞬间揍翻在地,风雨行出手很有分寸,所以他的脑袋并没有开花,只不过鼻子挨了一记重拳,鼻孔中鲜血不断往外冒。捂住自己鼻子的佛兰克狼狈的从地上爬下来,大声吼道:“你们这群混蛋还不给我上,我要弄死这个狗娘养的”。
番外七
更新时间20131223 12:43:34字数:3069
众小弟这才反应过来,顿时一拥而上,手上什么东西都有,酒瓶,钢管,匕首一起向风雨行招呼过来,早有准备的风雨行,手在沙发靠背上一撑,整个人翻到众小弟身后,对着众人就是一阵狠踢,不到两分钟除佛兰克身边的两人没动手还站着,其余众小弟全躺在地上嚎叫痛呼。当风雨行走近佛兰克时,对着他的是两支黑洞洞的枪口,佛兰克身边的两保镖不知道什么时候掏出手枪指着风雨行,风雨行眼中透出杀机,好似来自地狱的声音在回荡:“我最讨厌有人用枪指着我的头,如果你们再不把枪收起来我会让你们后悔的”。说完双眼死死的盯住两保镖,让两保镖感觉呼吸困难浑身冰冷,对这一切无所觉的佛兰克自认为已掌握局势冷笑道:“杂碎,你完了,我会让你知道得罪我佛兰克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