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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这样,近来西面山中传闻有大虫出没,彦崇、彦军各自带上护院小厮,不论时间和手段,谁先猎到大虫谁就当这个指挥使,这样也能服众,老太君以为如何”

种浤提出方案后,屋内各色人等都是频频颔首,两位相争的少年也无异议,彦军挥挥拳,脸上一副志在必得的神情。

大家商量了些家族琐事后各自散去,老太君和包氏自然又叫住了彦崇一阵嘘寒问暖,千叮万嘱,无非就是想让崇哥儿别去做这些危险的事,好生呆在家里亨清福,这让彦崇觉得自己就是荣国府中的贾宝玉。

慈母多败儿啊怪不得后面种家再无优秀人才。

随口应承了一番终于脱身,彦崇立即找到了种府的管家种溢。

种溢是种家旁系子弟,深得经略相公信任,在管家这个职位上已有二十多年,虽年近花甲,看上去依然是精神矍铄。

一见彦崇,老管家脸上立刻堆满笑容。

“崇哥儿,不知找老朽有何吩咐。”

“溢叔,不知道武库中可有神臂弓”彦崇直接道明了来意。

老管家闻声怔了一怔,这才反应过来,四周看了看,将声音压低了许多。

“自然是有的,不知道崇哥儿想要几张,这事最好不要让老太君知道。”

颜崇一见老管家如此上道,也将声音降低下来,拍着其肩膀说道。

“就要一张,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事成之后,老太君就不会怪罪了,彦崇也不会忘记溢叔的帮助。”

听到大郎此话,老管家心中一热,连呼不敢。

神臂弓,北宋制式武器,射程远、威力大,但需要的拉力也大。一般人基本上拉不开,但这对彦崇却不是问题。

用神臂弓杀虎,还不是小菜一碟。

“溢叔,将府上最好的铁匠叫来,我有事吩咐。”

做一些必要的准备,下午就可以上山了,速战速决,以免让彦军抢了先机。

行走在山岭中,彦崇越发感觉自已身体的强健,越涧攀树如履平地,虽背负几十斤的装备,仍然感觉非常轻松。

戒指的储物功能不能用,不然自己双手空空,更是清爽,还是快点激活奖励机制才是王道。

彦崇选的是申时进山,相信中午大虫也要睡觉,睡醒后肚子也应该饿了,自然要出来找吃的。

悄悄一个人进山,没有任何人知道,此时想必彦军还在招集人手作准备吧,想到此处少年不禁笑了一笑,这次任务,自己志在必得。

宋时的山中野花摇曳,虫噪鸟鸣,很是幽静,信步在山中看那怪石林立,溪水清彻见底,游鱼摆尾嬉闹,只觉自己心情也随之活泼起来。

大好河山啊

可惜几年后金人南下,西军倾全力解救太原之围,以致西北兵力不足,在金、夏夹攻之下失守,百年西军基业毁于一旦,以至分散于全国各地,白白替别人挣下了赫赫威名。

不想这些了,饭要一口一口地吃,事要一件一件来做。

不知不觉已快到山顶,彦崇放眼望去,天边残阳如血,洒下余晖满山,已经是酉时的光景。

风景不错嘛,那就在这里猎大虫,彦崇将包袱中的鸡血拿出来浇在地上,自己则藏身于不远处一块大石之后,取出神臂弓羽箭上弦,再摸出一壶酒来喝了几口,开始耐心等待。

宋时这酒度数太低,怪不得水浒传里都是抱着坛子来喝,估计比啤酒也要差上不少吧。

看来回到古代酿酒是必须的,不喝烈酒,哪来豪胆铁血人生自然要美酒佳人相伴,才显壮烈。

正乱想间,忽然狂风刮起,树枝一阵乱摇,好似美人做疯狂之舞。

云从龙,风从虎。

彦崇一下绷紧了神经,自言自语道:“来了,来了。”

风刚刮过,果然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朝鸡血外奔跑而来,这只大虫身长一丈有余,看上去甚是凶猛。

“好东西啊”彦崇屏气凝神,见那大虫奔到鸡血处,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了起来,想是又饥又渴,闻着这血腥味那大嘴中的唾液直向下滴。

见大虫低头,注意力在鸡血上,少年再不迟疑,从石后转身而出,神臂弓对着虎头,一扣板机。

“嗷。”

宋朝最历害的单兵杀器,这么近的距离,就是大虫也禁受不起,头部受到重创的大虫惨啸一声,见有人冲来,艰难地扭身想跑。

少年脚下一蹬,凌空飞起,在大虫腰间用力踩下,顺势骑在大虫身上,双手戴上刚让铁匠打造的一副凸着钝锥的铁手套,挥拳就砸。

史书中对李存孝的力气有所记载,至少五头牛是经不起他随手一拉。大虫虽强,力量未必就能敌过一头成年野牛,此时被少年压在身上,挣扎不得,一顿铁拳砸下,鼻孔中已是只有出的气,再无进的气了。

第六章 好事成双

少年正在欣喜如此容易得手,突觉脑后生风,警兆顿起。大惊之下来不急转身,双手撑地向前一蹿,就听见身后“轰”的一声响,回头一看又是一条大虫,扑了一个空,正张着血盆之口盯着自己。

看来山中有两条大虫,估计是一雄一雌,即然夫妻情深,今日小爷便成全你们做一对同命鸳鸯。

那大虫四爪按地,对着少年一声长啸,只震的树叶乱飞。

比声音大你赢了。

一人一虎相对,大虫见人不躲,虎威没用,前爪向地上按了一按,和身上扑。

猫科动物都是高敏,这一扑快如疾风,少年身形一弹,早避在一边,那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动作一气呵成。

可惜熟看武松打虎的少年早防着这招,身形再闪,然后就等着虎尾来扫。

果然虎尾似鞭,杂着风声剪来,无奈少年洞烛机先,双脚一移,再闪到一旁,趁大虫喘息未定之时,和身骑上虎背。

高敏动物哪可能比得上人类武功那种迅捷,少年心中不无得意。

动物相斗,谁敏捷高自然占尽上风,美洲豹杀鳄鱼如履平地,平头哥吃眼镜王蛇宛如吞香肠,都是靠高敏将看似凶猛的动物压制的没半点脾气。

大虫被少年骑在身上,又是一声狂啸,直震的地面都抖动起来,但无论它如何翻腾,少年双脚夹紧了虎腰,铁拳直向虎头砸去。

大局已定,一箭双雕,一拳两虎,今日收益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