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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猎王权 银灰冰霜 5955 字 2019-04-28

这些巨大的存在,无疑是一种很强有力的东西,他们超过十尺的身高,以及随之而来的力量,对于魔法的抵抗,都值得骑士微笑,

毫无疑问,作为一位军人,一个骑士,莫图对于一场划时代的战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甚至有些急不及待。虽然这次注定无法成为一次伟大的战役,甚至不可能指望它被记录在任何的地方。

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公爵大人之前得到了命令这些秘密武器的机会,即使只是攻伐一个要塞一样的小城堡,但这种只属于军人的兴奋还是让老骑士感觉自己似乎变得年轻了或者这就像是那些诗人所说的。一个士兵的心,注定只会留在战场。

终于又能够进行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争让这位老骑士多少有些兴奋,虽然以前他曾经下定决心要离开那残酷的战场才会来到西格尔少爷的领地上当骑兵团长。可是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确实还是有点怀念。

不过,这些东西的移动速度确实有点太慢了,而且并不是十分听从命令对于一些兵器来说这确实是个很麻烦的缺点,不过,那强大的威力还是可以让他们忽视掉这种缺陷的

“大概中午的时候,就能到达那里了吧。”抬头看了看初升的朝阳,他点了点头:“然后,或者到下午,就已经结束了。虽然偷袭这种事情很少有如此松懈的。但那些可怜的家伙,会不会因为毫无准备,而被俘虏”

第二百二十一章你来,我往

“准备,准备你不是向我保证过,这些邪教徒不过是小菜一碟么那么,你到底到底要准备多久,要让我等待多久,才能开始攻城”西格尔布莱霍克愤愤地开口道,即使刻意压制了声音,但仍旧无限接近于咆哮。

他不耐烦的盯着眼前,微微垂下头颅的骑士,砰砰的拍着面前的行军小桌:“只要出动巨人,那种城墙三两下也就被砸塌了了吧我们还需要等什么嗯还要等什么”

三个沙漏了,足足三个沙漏了,他可是早早的就来到了这个战场上,等着看到那座该死的城市破灭的一刻

但是结果呢

忍受着暴土扬长的空气,让人眩晕的阳光,被太阳晒得滚烫的,风中似乎还混杂着那些下等人的体味,以及另外一些古怪的恶臭,还有那些令人厌恶的叫喊最终,他不得不躲进帐篷不是因为不能承受ri照和尘土,而是那座该死的尖塔仍旧高傲地矗立在视线里,就像俯视着他一般,让他甚至可以恍惚听到那高塔里,那个混蛋轻蔑的冷笑

“领主大人,虽然说那样确实是个方法,但属下还是希望可以用传统的方式尝试一下。”

莫图沉声道:“我们的对手并非是普通的守城者,我不知道他们到底会有多少法师参加战斗,但是绝不能够掉以轻心,巨人虽然是强力的兵种,却并非无敌,如果是魔法师,绝对会有相应的手段加以应付,单独依靠一种兵种进行战斗是极为危险地,我至少要进行一两次的尝试攻击,消耗掉法师有可能的法术才行。”

“好吧,可是在这里消耗时间有什么用,还要制作攻城器械你知道我们不需要那些东西的、”这个解释确实而中肯,因此即使是心情暴躁的年轻贵族。也只能妥协。

“所谓底牌,总是最后亮出来才好,如果能够用平常的手段解决问题。何必非要浪费力量呢”老骑士解释道,目光停留在贵族身旁的法师身上:“虽然柏特业大师的力量,应该已经和足够牵制对手,但领主大人手下的士兵。却并没有经历过战场的磨砺。没有经历过战阵的士兵算不上是什么jg锐,即使是您也没有指挥过一次真正的战斗,而眼前却是一个很好的磨练他们的机会。您不认为如此么”

不得不说,这个答案还是能够让年轻的贵族感到满意的。

他确实是需要一支部队,即使无法跟父亲那些家族的jg锐相比。但也同样是一种实力的象征,会让他更加具有竞争力,至于说其中会损失多少士兵他并不在乎,只要这一次成功了,他向父亲报上损耗,绝对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至于那些农兵那些玩意儿只要在领地里搜一搜,总是会有的。

“好吧,莫图。拿出你的能力来吧。我相信你可以带给我一场光辉的胜利。”

沉默,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他在脸上挤压出了一个干涩的微笑这里的一切,都还需要依靠眼前的属下,既然自己没有那种能力,那么大度的显示出一个领主的胸襟。显然是极为必要的。

“属下定当竭力报效。”莫图挺直身体,磕了一下脚跟。然后转身走出帐幕。

走出了那帐门的时候,老骑士的眉头已经拧成了一个疙瘩。

他的目光扫过哪些忙碌的士兵。然后落到里许之外,那青sè的城墙上。

所谓的借机训练军队,其实不过是个借口而已真实的情况是,这一次的战争,要比他想象之中要棘手得多。

光是那个城墙的规模,就已经足以打乱之前所有的想法二十呎左右带有城垛的城墙,还有那些城市上空撑开了的,隐隐透出的魔法防护

微不足道的小镇莫图现在几乎想要把他的领主吊起来,给他几鞭子让他好好记住胡说八道,应该得到什么样的教训。

这并非是什么小镇能够有的东西,实际上即使是公爵领内一些三流的城市,也不见得能够与之相比。而那环绕的规模,更不是自己手头的这些兵力能够围攻的,甚至一开始的那种突袭计划都异常的草率,因此在观察之后,莫图不得不放弃了之前的计划,等待枪兵大队的到来,以发动一场全面的战斗。

只不过这样一来,之前为了让对方措手不及的准备,只能白白的浪费。

还有那些垛口后面,影影绰绰的人物。

那些应该是专业的佣兵,他们沉默的从垛口后露出一只眼睛,缜密的观察城墙下的动向,却不发出一丝的声音,这样的素质在佣兵之中甚至也不多见,守城一方具有着天然的优势,因此如果对方拥有三五百这样的佣兵,那么这一仗恐怕就要进入鏖战

而自己这边呢

“快点干活,你们这群蠢货”

几个督战的骑士吆喝着,在他们的喊声里,几百个身穿灰sè布甲的枪兵正在手忙脚乱的将附近砍伐来的木头堆放在一起。而视线的另一端,新的队伍还在零零碎碎地从大路上开过来或者说是被驱赶过来,更加恰当。

枪兵从来就不喜欢战争。

当然,他们并非只是单纯的拿着枪的士兵,枪兵只是对于农兵的另一种称呼。

这称呼起源于遥远到帝国远征时期,那位伊斯甘达尔大帝的军营中习惯的把刚踏入军营的毛头小子称之为“枪”,因此新兵便被称为“枪兵”。而这个传统在帝国统一了半个大陆之后就成了一种通用语的称呼虽然大多数时候,老兵油子们更喜欢称呼他们为肉盾,或者试箭的。

这些被简单的木杆长枪和布衣,皮板甲武装起来的队伍,大部分是征召起来的农夫,还有一些战力不足的年轻佣兵。普遍都只接受过最基本的军事训练和几乎最差的装备。而在一向不怎么喜欢给部下钱财使用的西格尔子爵麾下,这些农兵就更加可怜了。

武器大多是粗糙的长枪,木杆的前端,带着一个勉强用铁片包裹起来的尖头,铠甲也是两层结实的厚布料之间填充羊毛和木板作为缓冲。再用粗线缝好,这样制成的护甲已经流传了超过千年之久。而整片大陆上无论东南西北,到处都有战士身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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