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马斯子爵原本也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一个一穷二白的乡土贵族。他们的祖先是从侍奉艾尔熙家族的骑士做起,用积累了一生的战功换得了阿斯克罗夫特家族的子爵身份,然后似乎就跟向上攀升绝缘了。一直就生活在连卡湖旁边,不算贫瘠也不富裕的领地上,悠闲又无聊地度过了一个多百年的时间。
不过似乎是聚集了这个家族沉寂数代之后累积起来的运气,拉斯马斯在几年前却因为一些巧合进入艾尔熙了公爵大人的视野,于是幸运地重拾起了祖先的荣耀,成为了公爵家的一名千夫长。
幸运
其实拉斯马斯子爵从来对这个词儿都是嗤之以鼻的,他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幸运,能够得到今天的地位,他付出的东西可不是那些只会去背后娘儿们一样嚼舌的家伙们能够理解的。
比方说,现在或者人人都会羡慕他作为一个千人长却能够带兵两千有余,可是那些那些家伙们谁又能真正想起。这个荣耀是他主动接下募集士兵这种苦差事之后才得到的如果不是一点点的从一个个村庄把这些精装士兵们筛选出来,在半个月之内聚集出两千出头的数量,公爵又怎么可能将这支队伍放心交给某个人更别说是还要在这初冬的节气里面在野外行军了。
为了更好地提振士气,保持威严,一路行来,拉斯马斯都必须穿上一件重量在二十磅左右的全身铠甲骑马虽然要比纯粹的步行节省体力,不过想要一直顺应着马匹的颠簸来活动身体也是不容易的。而那铠甲自然那会让骑马的难度大大增加,即使拉斯马斯是个习惯于这一切的武者,也必须减慢行军的速度,经常休息。但即使这样,他现在也仍旧感觉腰椎升腾,两腿内侧也被摩擦得有些火辣辣的。
而这实打实的辛苦,可就不是那些小人们能够看到的。
仰头又灌了几口酒,拉斯马斯抹了抹嘴巴。开始向着营门口的方向走过去,一路上检查着那些帐幕。拒马和围在周围的栅栏他招募起来的这些农兵。总算是没有浪费他在路上进行的一些训练,基本上已经掌握了大营的构筑方法,也已经开始习惯手中的长枪,只要在经历一两场四站,子爵相信,他们就已经不逊色其他领地的任何正规士兵了。
当然。这些农兵不管再怎么训练,也不可能达到很高的水准的。别说是那些正规骑士,就连佣兵的水准他们都是无法企及的。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些轻甲的步兵而已,能够借助人数的优势作战。就已经很不错了。
但拉斯马斯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那些骑士虽然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强大,但培养周期长,耗费资源多,导致了他们注定不会拥有很多的数量,而且,这些昂贵的专职战士一旦死伤,贵族领主们很多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补充。
至于说雇佣兵就更不用说了,拿钱办事的家伙们,即使是拥有不错的攻击能力,也从来都只是当炮灰的命,绝不可能用来做占领,守备一类的细致工作,甚至在受城时还要小心他们临时倒戈,麻烦就不用说了。
而步兵们就没有这些顾虑,他们训练简单,募集容易,只要掌握好使用方法就可以发挥最大的作用,而事实上,就拉斯马斯所知道的战争里,有六成以上的战局胜负,实际上都是由步兵来决定的。
所以,诸神偏爱步兵,不是吗
令人厌恶的叫喊声,全都一齐扑面而来但与此同时,另yiyang不可思议的事物,也落入了他的眼帘:
漫天的黄沙之中,逐渐露出一个模糊的黑色物体。接下来,随着距离的接近,这东西的轮廓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清晰,阿基琉斯发现那似乎是一个黑色的铁盒子,或者说是一辆没有马儿拉着的金属战车,但却奔跑得比最好的战车还要迅速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感受着地面的微微震动,听着前方金属怪兽的尖锐咆哮,拉斯马斯一时间有些发呆,他能感觉到前方这玩意儿的危险,可是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那些可怕的轰隆隆的声音,仅仅一个就创造出了可以匹敌一队战马的震动,那个黑黝黝的十几尺高的还在不断变大的影子,实在太震撼了
在他的眼中,这玩意儿如同传说中的神话怪兽一般,散发出巨大的威压,似乎要碾碎前面的一切
“弓箭手你们这群没吃饱的蠢蛋快快快快点朝那只怪物放箭还有投矛呢快点滚过来等到它靠近了就”“不行啊那玩意儿好像是很大,我们得让开一下,被撞上就完了”“架起长矛上和盾牌吧,去阻击”“笨蛋。快把拒马木桩搬过来,挡住那个家伙喂你听见我的命令了吗”
眼前的东西,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理解能力,所以如今聚集起来的的士兵,以及拉斯马斯手下那几个所谓的将领也开始慌神,呆若木鸡和狂呼乱叫的家伙占据了大多数。只有极少数最理智的老兵官,才开始勉强组织起几十个短弓手开始准备用箭矢攻击对手
可惜的是,无论是标枪还是弓箭,都难以命中移动速度如此惊人的物体,而那种遇见未知事物的恐惧,更是让他们的准头大为下降。最要命的是,仅仅在守军射完一轮弓箭和标枪之后。这只铁家伙就隆隆咆哮着突破了那道冬天里挖掘不易的狭窄壕沟,顶开了营寨外面简陋的木头栅栏,突入了人头攒动的营区内
第七百五十七章噬魂
那个该死的高桥马鞍制作的实在是糟糕透顶,等回到了艾尔西格城,我一定要让那个该死的马鞍匠赔我的制作费用哪怕他给我修改也不行他愤愤地如此想道。
走走停停,当那一轮夕阳已经有大半沉在了地平,子爵大人才终于挪动了大约一里之外的营门口,而这个时候,那些士兵们已经结束了营地的建筑,开始在长官的号令之下列成松散的队伍,准备回到营地休息去了。
营寨的大门已经被立了起来,两个高耸的箭塔上已经点亮了火把,每一边三个弓箭手的配足以监视内外所有的动静,而地面上错落排列的三层原木扎制的拒马,则足够抵挡住一支百人左右的骑兵的冲锋,而且,这些拒马和围成了营地围墙的木头一样,吸附了很多水分,又韧又重,即使是魔法师的火球,也没有可能一下子引燃它们。
目光巡梭了两圈,子爵满意地点了点头。
看来这些家伙的素质在最近一段时间又提高的了一些,一路上不选择村镇城市而完全依靠扎营来休息,是子爵所知道的最好的锻炼新兵的方式,高速而全力的建筑可以让他们迅速的适应战场,也更加懂得服从命令的意义,这样上了战场,他们也不会是简单的毫无士气的农兵了。
说起来,自己还曾经以为,自己的这些设想比需要等到充分得到了公爵大人的信任,至少还要经过十年的时间才能够初步尝试呢还真的要感谢一下那些邪恶的图米尼斯人,如果不是他们击败了门犬的林露兰,和乌尔都那个蛮子马夫,可能子爵阁下的所有构想,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即使实现,也只能应用在领地争夺这种小小的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