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刺杀人家的下一代皇帝真以为暮血国是吹气壮大呢。
谈未然微笑:“一成也值得拼一拼,来了,不拼搏一把,我心有不甘。”
说着悄然握着拳头。怎么能甘心呢。后世雄霸九曲海的垂死君王,这个雄才大略的王者如今还没登基,还没有登上那个最闪耀最能展示自我的舞台。
如今正是垂死君王最脆弱,最有机可趁的一段时间。一旦错过这次,将来就没有这么省事了,必须硬碰硬,王见王。
“成如何,败如何”明空信手一抹。取来两瓶酒,扔了一瓶给谈未然。
“并非我所关心的。此事引发的事,自有我爹娘去处置。”谈未然嘿然一笑,浮现一缕狡黠之色:“若我爹娘处理不来,我自有收拾残局的办法。”
有爹娘在头上撑开双臂保护自己的感觉,真好。
谈未然动作数量,惬意的取开木塞子往嘴里倒了口酒。结果忘了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喝酒。噗嗤一口就呛出漫天水汽,咳得气都快要喘不过来,明空一愣立时哈哈大笑。
收拾残局的办法
明空一怔,随机愕然想到:“你是说”瞄了一旁的坐探头子一眼,对方很有眼色的招呼一下就先退下了。
坐在楼顶的瓦片上。谈未然笑笑,细细的抿了口酒,闭眼好好沉醉这份滋味。明空见他一副酒鬼模样,不由失笑,突然听到谈未然说道:
“宗门和我爹娘互为奥援,在这一带不难立足。想发展,要壮大,就有几个势力是宗门必须跨过去的拦路虎。”
“镜湖宫是这一带最大宗派之一,是典型的源远流长的名门正派。”
“涂海宗是一个历史颇为漫长的宗派,早年险些朽败,后来因暮血国的崛起而沾得势头,得以侥幸回春。涂海宗是暮血国最重要的盟友和后盾,没有之一。”
明空连连点头,要把宗门安在这一带,他当然了解过这一带的大环境。于是,也明白谈未然没说错,要发展,就一定会在这个对宗门来说完全陌生的地方,一头撞在拦路虎身上。
没有谈追这个盟友,行天宗连立足都很难。
谈未然话锋一转:“星耀宫是这一带最强的修士组织,崔思雎是宫主的弟子。”
明空微微颌首点头之际,蓦然听闻此事,顿时愣住。谈未然则继续道:“世人以为,崔思雎一定是拜入涂海宗门下,用以加强双方关系。其实大错特错,几乎没人知道,他是星耀宫某位宫主的弟子。”
“亲传弟子”
谈未然咬字清晰无比,这四个字的分量绰绰有余。明空倒抽一口寒气,这个消息就有点惊人了。
坐探头子伸缩着脑袋,凝声道:“崔思雎出宫了,正要返回府邸。公子,听在下一句话,何必以身涉险,还是放弃刺杀吧,”
谈未然笑吟吟:“刺杀放弃谁说我是来刺杀的”
“刺杀是杀,光明正大的杀,同样也是杀”
空气里飘传着冷凝的话语,谈未然带着一缕森然笑意像离弦之箭,从楼顶一跃腾空起起落落之间转眼就激射向崔思雎。
坐探头子呆若木鸡,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和下巴都一道摔在地上了。未完待续。。
第410章 借殿下颈上人头一用
皇都除了雍容奢华的皇城,还有官宅区和民宅区,一个幽静一个喧闹,恰好形成极为泾渭分明的对比。当然,也少不了坊市。
坊市有大大小小的商铺,有乡下农户牵着牛马怯生生的穿街过巷,眼睛乱瞟在心里琢磨要不要奢侈一下进次饭馆;有客商板着脸走过一家家商铺,审视并打听不同货物的行情;充满热情的商铺伙计大声吆喝,嘹亮的嗓门吸引人转头来看。
形形色色的人释放出各种各样的喧嚣,为坊市增添若干人的气息,这便是坊市,喧闹得有些烦人,又缺不得离不开。
方天歌牵着马不疾不徐跟在崔思雎身侧,坊市的各种喧嚣钻入耳中,这些平素都不放在心里的声音,忽然一下子变得令人烦闷。他瞧瞧旁边的几人,不由苦笑,从小就栽培的皇家侍卫果然不一样。
心态不一样啊。皇家侍卫就等于是把命卖给皇家了,又是皇家从小栽培,是铁铁的保镖侍卫命。方天歌心里烦躁的就是这个,他喜欢修炼,更胜于给人当保镖。
崔思雎似有洞察人心的眼睛,伸手拍拍方天歌的肩头,道:“天歌兄弟,曹大师,劳烦你们临时保护我,熬过这阵子就好了。”
方天歌满是无奈的叹了口气,士为知己者死,他少年成名就被七皇子招揽,能有今时今日,自然要感谢七皇子。那就熬一熬吧。
反正,就是熬过这半年,等七皇子登基了,就没事了。
崔思雎微微一笑,他很重视方天歌,只因方天歌有值得期待的天赋。扭头过去审视一路上坊市的各家商铺。粗略的留意各种境况,时而派人去询问几句。
暮血皇都很大很辽阔,有的是道路。他来往城中,有时刻意走坊市这条路,就是要看看坊市的境况,由小见大。
在崔思雎的眼里。坊市就是一个浓缩的底层小环境。以他的身份要想知道真正的底层百姓生活,那就太不现实了,从坊市来推测和了解底层环境,反而比较现实。
崔思雎不想当一个庸碌无为的皇帝。
穿过最热闹的坊市,一连穿街过巷来到一个较为安静的长街。没了那些令人烦闷的喧嚣和烟火气,似乎人也格外的优雅了一些。
一行人兴致勃勃的说起秋猎,众人精神一振,无疑,秋猎里的收获往往令人满意。
众人东拉西扯的说着打发时间。一边渐渐来到一个较为幽静的长街,一马当先的崔思雎微笑听着谈笑声,一边眼神陡然一凝向上遥望。
屋檐上矗立一个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屹立屋顶之上,怀抱双臂之态就如怀抱天下,俯瞰之姿就如诸天在上俯瞰苍生。
秋日的暖风并不强劲,只能在乱风里卷起衣角和简单的束发带飘零飞舞。乱,而又乱得很有独特的魅力。
一行人的马没有停留,只缓缓的走过长街。愈来愈是接近那个房屋,和那个看来年纪似乎不大的黑衣男子。
踢踏踢踏的马蹄声暗含着某种奇异的节奏。在石板路上发出“嗒嗒嗒”的声响。崔思雎眼神一收,若有所思的凝目再次望去,这次看得十分真切。
黑衣人是仪表堂堂的年轻人,俊美而带着刚硬的气息。
方天歌和曹金佩细心感应一二,就发现黑衣人的气血旺盛,给人的感觉就如同旭日初升一样。气血和生机还没有达到人生最鼎盛的阶段,而是正在强劲的上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