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是武尚天动的话,凶手只有一个:阿二。”马兴标说,他与阿大打过招呼,此人心狠手辣。那个阿二,平常不怎么说话,但眼中常露出凶狠的目光。阿大、阿二两人,跟着武尚天来古星,不图名不图利,实非一般人。
“那就把阿二抓来审问。”朱慕云说道。
“处座,此事交给我去办即可,一定会查出真相。”马兴标郑重其事的说。
“交给你办可以,但是,丁子璜马上就要去安陆,这件事更加重要。”朱慕云提醒着说。
“安陆我没办法去,但我会派精干人员前往。有了丁子璜的名单,肯定不会误事。”马兴标说,他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
马兴标右手缺了三根手指,已经不适合出外勤。身有残疾之人,很容易被人记住特征,加上天气开始炎热,根本就没办法隐藏。如果是秋冬季,将手缩在衣袖里,还不会那么引人注目。
“注意安全。”朱慕云没再多说,其他事情,马兴标可能不会上心。但调查玉兰之死,他肯定会尽心竭力。
朱慕云回到码头办公室后,手下告诉他,有一位姓于的小姐打来过电话。朱慕云一听,就知道是于心玉。他与邓湘涛商议好,这两天于心玉就搬到白石路173号。可今天已经是第二天了,于心玉依然没有要搬的意思。难道说,今天终于要搬了
于心玉已经辞了德意志洋行的工作,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就去法租界电话局当接线生。这段时间,于心玉应该过得很悠闲才对。朱慕云的电话,直接打到了和丰公寓。可是,电话一接通,朱慕云就听到了那边嘈杂的声音。
“心玉,出什么事了”朱慕云紧张的问,于心玉一直是独居,房间里有人,他的第感觉是出事了。但是,想到于心玉还能接听电话,又稍稍放下心来。
“房间里进贼了。”于心玉心情低落的说,不管是谁,家里被窃贼光顾,都不会高兴。
“人没事吧”朱慕云关心的问,如果只是进贼,那倒不会有什么损失。钱财乃身外之物,现在的朱慕云,早就不缺钱了。
“我上午去逛街,回来后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现在,巡捕厅的警探在问话。”于心玉说,失窃之后,她第一件事就是给朱慕云打电话。
“你等着,我马上就过来。”朱慕云挂断电话,马上开着车子去了法租界江岸街。
一路上,朱慕云都在想,于心玉的房间,怎么会被窃贼光顾呢而且,她公寓下面,一直都有行动处的人。再说了,那栋公寓,是法国人建的,哪个小偷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大白天去公寓偷东西
朱慕云开车到公寓附近后,特意放低了速度。军统古星区的人,他虽然认不全,但认出五成还是没问题的。一个人的记忆力如果太好的话,有的时候也很烦恼。什么事情,都能过目不忘。但对一名特工来说,有着这样的好记性,却能大大方便工作。
对住人的档案和相貌,是朱慕云的强项。他还在当巡警的时候,就能认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所在,他负责的太古街和长塘街,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的法眼。
围着和丰公寓转了一圈,朱慕云果然发现了两名熟悉的身影。徐慧莹的叔叔,是军统局本部的人事处长,邓湘涛敢把徐慧莹一个人放在公寓所以,朱慕云确定一件事,今天的所谓窃贼入室,很有可能是一场戏。
见到于心玉后,朱慕云更加确信这一点。今天的这一出,只是为了给于心玉搬出公寓,创造条件罢了。如果不发生这件事,于心玉怎么搬到自己家里去今天家里了进了贼,说不定明天就有了匪。于心玉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他这个男朋友,当然会“焦急万分”。
朱慕云到的时候,巡捕厅的人,已经准备走了。来了两名穿着制服的巡警,还有一名着便衣的警探。那人三十来岁,身材中等,正在仔细观察着门窗。
“法租界的治安,是越来越差了,你们巡捕厅的人,如果管理不好,就交给别人嘛。”朱慕云冷嘲热讽的说。
“你是什么人”
“慕云,这位是巡捕厅的探长汪应云。”于心玉忙不迭的介绍着说。
“汪探长,我是心玉的男友。法租界在你们的管理下,治安混乱,让人如何安心工作和生活心玉,我看你也不要再在这里住了,跟我回家。”朱慕云牵着于心玉的手,不满的说。
“法租界的治安一向很好,这样的入室盗窃案,并不多见。但你放心,我们会全力缉拿盗贼。”汪应云冷冷的说。
“那好,到时候我会问潘鲁苏,希望他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朱慕云淡淡的说。
汪应云听到朱慕云认识巡捕厅长潘鲁苏,脸色突然一变。潘鲁苏虽然是个中国人名,但其实潘鲁苏是法国人。只是到了中国后,特意起这么一个中国名字,说是入乡随俗。
正文卷 第六百章 自作聪明
房间内的汪应云,原本一脸的骄横。他虽然只是法租界的一名便衣侦探,可法租界在古星,算是国之中国。就算是日本人,看到他,都得友好的打声招呼。
在朱慕云出言不逊的时候,他冷冷的望着。正准备反唇相讥时,却到朱慕云,可以与潘鲁苏直接对话后,顿时脸色大变。就算是他这个探长,也很少会见到潘鲁苏。而且,他能见到潘鲁苏也没用,潘鲁苏不会说汉语。而汪应云,一句法语也听不懂,更加不会说了。
法国人骨子里的傲慢,比日本人更甚。潘鲁苏这个巡捕厅长,除了与有数的几个中国人打交道外,其他中国人,在他眼中,都是空气。能认识潘鲁苏,这本身就是一种地位的象征。
朱慕云确实可以当面问潘鲁苏,因为他确实会说法语。他既然经常在法租界活动,免不了要跟法国人打交道。朱慕云跟艾登做汽车生意,慢慢学会了英语。跟费利克斯认识后,开始学习德语。后来,他认识一个叫毕格亚的法国商人,也学了几句法语。
朱慕云的记忆力很强,所以他学习起来非常快。当他精通一门外语的时候,再学习其他外语,就会事半功倍。万事开头难,掌握技巧后,就会觉得,学习一门外语,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难。这就像厨师学艺,当学会做一道菜后,再学其他菜,会非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