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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许是西域最古老的一片土地,它因为漫长的岁月侵蚀而碎裂不堪。到处可见丘陵和山谷、沟峪,漫漫黄沙覆盖其上,只有一些不高的山峰从黄沙的枷锁中挣脱出来,连成一串闪闪发光的珍珠。

淡青和淡紫色的云烟从浩淼的地面上升起时,如同无数飘渺的灵魂在天空中歌舞跳跃。每年的某些时候,总有点点的鸟影在云天之中闪现。舞动,然后又复归寂寞。这是一片渴求自由和飞翔的土地,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这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茫茫戈壁里,那里只有白喇喇的石头和被雨水冲刷出来的沟壑,没有树木,也没有水。

在那里,一个年轻人正低下头颅,他看见清亮的血正从自己的胸膛里喷射而出,带着悠长而华丽的哨声。

刚刚从他胸口抽出去的短剑仿佛一块光斑,带着他的鲜血,正跳跃着离他远去。

年轻人挣扎着回过头看了一眼,在他身后尸横遍野,躺卧着两百具人和马的尸体。在模糊的肉体之间,拥塞着断裂的刀以及碎裂的金属甲片。那些僵硬的马腿挣扎着伸向天空。

他已经做了许多,但离成功却越来越遥远了。

我不能死,他挣扎着想,我还要报仇,报仇。

密密麻麻,无穷无尽,令人发疯的沙砾迎面扑来。

太阳从背后照过来,他投下的影子是孤独的。而前面,丘陵投下的阴影里,整整齐齐地排列着上千名骑兵,他们并马而立,如同一堵金属组成的墙拦住去路。上千双敌视的目光正凶狠地盯着他。

力量正从他胸前的伤口中迅速飘散远去。他摸着胸口的伤口想,也许我打不过他们了。我再也冲不过去了。这个想法头一次突入他的脑中。

他已经无力扭转脖子,可他知道身后那座营寨还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如果他输了,那么他所认识的那座营寨就将毁灭。他本是个外乡人,只不过踏入了那座营寨几天,却要肩负起拯救它的责任。那里的人们,他刚交上的朋友,他刚结下的仇敌,所有的人,全都得死。

他的胸口在燃烧。血喷出的速度正在减缓,如同一条滚烫的河流开始顺着胸膛往下流淌。世界变得苍白,且旋转起来。

我不能死。他着对自己说,于是坚持着抓住刀子,想要站起来。他知道自己背负着身后那座营寨所有的最后一点希望。

我不能死。

对面的骑兵统帅正俯身看他,眼中闪着阴冷的光。那是这位年轻人所遇见过的最凶狠的匪徒。

那人的影子“刷”的一声,抖动长刀,一股锐利的尖啸声如巨大的磨盘压榨而来。

这尖啸声已是最后的稻草,足够让他翻身倒下,摔在沙地上。

从胸口流出的血迅速被干涸的沙地吸得精光。

我不行了。他想,眼皮上仿佛悬系着整座大山。太阳快速变小,缩成极小又极锐利的一个白点。

在最后的死亡降临之前,他挣扎着用满是血的手去摸索自己的胸膛。在他脖子上可见一条断了的黑色细索。上面曾经挂着的坠子已经不见了。如果缺少了那东西,死亡对他来说是不完整的。

他突然明白过来了一点什么,于是撒开手,雍容大度地躺着,显露出一副无拘无束、对死亡也毫不在乎的模样。他的嘴角朝上翘着,那是一种对未来尚有希望的笑。

死亡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该死”他又想起了那个人临死时的眼神。

他现在也想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要微笑是什么让那个人充满了期待

他莫名的感到一阵焦躁。

这些天正是哈密城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从陕西到西疆的商道也只在这最炎热的季节里方可通行。这著名的惟一通道经过哈密城,向西延伸,弯弯曲曲地盘绕在西疆破碎的沟壑间。

据说从哈密出发的商旅,十成中有四成的人会因迷路或冻僵、、匪盗抛尸于这条蛛丝上,而在活着回来的六成人当中,又有三成的人或因牲口掉落悬崖损失货物,或被关检盘剥太过而蚀了老本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赚到钱的人总是少数即便如此,对许多人来说,搏一搏命也比死在肮脏、拥挤、恶臭、破败、贫寒、龌龊和充满压榨、缺乏希望的土城强。

土城的居民们相信树木与人之间会有奇妙的感应关系,所以在这个月里,下城的许多人家门口都会竖起一棵长柳木。他们会将出门人的面目雕在柳木上,如果柳木发了芽,那就说明出门在外的人一切正常;如果柳木枯死了,那说明外面的人也遭了殃。

在哈密城西门外十里多地的路上,靠着海滩的高耸悬崖之旁,有这么一间小小客栈。客栈没有招牌。却有三支巨大的兽骨交叉搭在门楣上,门前没有插柳木,却竖着十余杆发黑的标枪,那些标枪显然都受过长期的雨水浸染。虽然木杆腐蚀得将断未断,但原本锐利得吓人的矛头上爬满了红褐色的锈斑。

客栈虽小,木板的厚实栅栏却围出了好大一敞院子,三五棵歪脖子槐树,往下洒落了一地的林荫。院子一侧码着大块大块的牛肉干垛,每块有三尺见方。另一边却摆了七八张桌子,往长板凳上坐下来,便能看到沙漠的风光。

这正是月中最忙碌的时刻,桌边围坐了六七名歇脚的散客,个个衣衫破烂,形容憔悴,一副死里逃生的模样,正是从商路回转来的客人。

自哈密带着丝绸、麻布、金银器皿、珠宝首饰出发,经沙漠一路向西,再带着兽皮、伏特加、金银、铁器和枪械从原路回返,耗时正好三十日。能通过这三十日惊心动魄的旅程回来的人,都是哈密城里最强壮最凶狠最机警最狡猾胆子最大和运气最好的商贩。

却说此时,有人在院子外头喊道:“石砬子,别把牛肉搁在外面”

石砬子应了一声,自烟熏火燎的厨房中推门而出,他赤裸上身,扎着一条破烂的围裙,脸上被煤烟抹得黑黑的,腋下肩上,一只手就扛起了七八块牛肉,如同一座小山直挪到厨房里去了。

喊话的人转眼来到院前,“砰”的一声将门踢开冲了进来:“石砬子,快收拾桌椅,有生意到了”这喊话者是名胖子,光着个头,上面始终蒸腾着一股热气,脸上的肉多,将眼睛挤得剩了一条缝,鼻子下却是一抹极浓极密梳理得极精致的黑胡须。这人正是客栈主人冯诺。

冯诺搭着条毛巾,喜眉笑眼地环视了一遍,在腰间的围裙上擦了擦手,顶头看看日头,又闪出门外去了。他的脚短。偏生又爱跑动,远看去便像团水银般滚动着来去。西边道路之上烟尘滚滚,正是有客到来。

烟尘到了近处散开,显露出一大队人马车仗来。那是二百名仆役。端着箱笼,驱赶着数不尽的牛车行进,直忙碌得汗流浃背,数十辆吱呀作响的牛车过后,奔过来一队队衣甲鲜明的骑兵。护卫着十二辆豪华马车,每一辆马车都由四匹一般高大的河间骏马拉着,不论嚼口蹄铁全都是铜活,闪着耀眼的金光,包铜的车轮压榨得大地不停。

冯诺见骑兵队中簇拥着一位将官模样的人,那人又高又壮,满面红光,两撇胡须如针般硬直,贯着黑甲铜盔,盔顶上一根缨子。如旗杆高高挑起,看上去倒也威风凛凛。他披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斗篷下露出一把刀鞘来,鞘上镶着两大颗明珠。虽不知道那柄刀怎么样,单是这两颗珠子便已经是价值不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