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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

这时,妈妈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你在房间里吗”

艾米本来刚坐上椅子,这下赶紧蹦了下来,嗖嗖地把门打开了。

“妈妈妈妈给我念书给我念书”

楼下,母亲不紧不慢地走上来:“我就知道你打算让我念,不过现在才刚回家,你不想让妈妈做饭了吗”

当母亲的就是理解女儿,何况她早不知给艾米念过几本书了。

“让爸爸做饭”所以艾米就是这样喊道的:“或者我们可以定一个披萨”

“艾德听见了吗今晚你做饭,或者还是订个披萨吧”

楼下传来艾米父亲的喊声。

搞定晚饭事宜,母女俩这便开始了她们的阅读之旅。宣传说是七本的长篇魔幻的,这可是要纵贯艾米整个青春期成长的节奏。况且,想看这本书的又何止是艾米,丽塔也早就对爱丽丝王的这套新书期待许久了。

丽塔有读过,心知爱丽丝王就算声称在写儿童魔幻,也肯定不会单纯是和那个层次。当然,名著必然有着一些深层的思想内核,但它们也都只是纯粹的儿童故事罢了。爱丽丝的特点,则肯定是剧情本身不仅局限在儿童领域,也能让大人在单纯的阅读中享受到无穷乐趣。

然后,她们翻开了第一页。

“献给我亲爱的妹妹汉娜,每天催着我写书的小粉丝。”

“哦,原来爱丽丝姐姐还有个妹妹”艾米惊喜地喊道:“我要是也能当她的妹妹就好了”

咣当一声。

就是在隔壁,艾米的姐姐乔安妮狠狠地摔了一跤。

美好的故事就此展开,既然将晚饭的事推到了丈夫身上,丽塔也就乐得为女儿念起了故事。

这一章,艾米早就在试读册上看过了,但那个册子的质量和文字,又哪比得过正式出版的文本呢母亲捧着厚重的大部头,开始一字一句地为艾米念起了故事,一切一切,先就从德思礼夫妇的有趣日常开始了。

“家住女贞路四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依然是熟悉的内容,依然是熟悉的味道,丽塔念得津津有味。

“弗农德思礼先生在一家名叫德拉肯的德国公司做主管,公司生产钻机,在伦敦开了家分公司。”

真不愧是本职为企业家的作家,丽塔心中感慨道,仅仅是开篇的一句话,就能体现出执笔者的国际化思维。

“他高大魁梧,胖得几乎连脖子都没有,却蓄着一脸大胡子。德思礼太太是一个瘦削的金女人。她的脖子几乎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每当她花许多时间隔着篱墙引颈而望、窥探左邻右舍时,她的长脖子可就派上了大用场。德思礼夫妇有一个小儿子,名叫达力。在他们看来,人世间没有比达力更好的孩子了。”

凡是看过了试读本的人都知道,要说达力真是个什么好孩子,那简直就是在赞美全世界的孩子。不提这一整个章节里对他的描述吧,光看看全文最后的那一段,就足够让好些同情心泛滥的母亲们忍不住掏钱买书了。

“哈利波特在毯子包里翻了个身,但他并没有醒。他的一只小手正好放在那封信旁边。他还继续沉睡,一点不知道他很特殊,不知道他名气很大,不知道再过几小时,等德思礼太太开大门放奶瓶时,他会被她的尖叫声吵醒;更不会知道,在未来的几个星期,他表哥达力会对他连捅带戳,连掐带拧他也不可能知道,就在此刻,全国人都在秘密聚会。人们高举酒杯悄声说:祝福大难不死的孩子哈利波特”

好吧,大难不死的男孩,真心保佑你能再一次大难不死。这是所有母亲级读者,和绝大多数少女们看完了试读本后的感想。

讲道理,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家人啊。自从一个月前的宣传会后,好多读者都向纽约的矮脚鸡图书公司去了问询信函。就像麦格教授说得那样,全世界都找不出第二家更不适合领养哈利的家庭了

所以,丽塔也真是在用着好快的度,例行地把这一章读完,关于哈利究竟会在德思礼家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她的关心程度可不比那些少女们差

“呃五万册”

时间,晚餐。

地点,英国温莎小镇,一家西餐厅里。

茜茜惊愕地说道:“光是一个西海岸,就在这一天里卖出了五万册”

“然后全国是十七万册。”爱丽丝轻松惬意地切着牛排:“很正常啦,我起码也是个出了两三本畅销书的有名作家了诶,而且我那些商业上的下属、伙伴和对手们,也都难免会对它感兴趣的。就算自己兴趣有限,给孩子读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啊。”

“看来我们应该马上邮购下国内报纸了。”茜茜摇摇头,轻笑道:“你肯定对书评都迫不及待了吧”

“嗯,是该定义下了,好还还来得及,评论家读书也是要时间的嘛。”

呜啊两口搞定一块肉,爱丽丝心满意足地喝下一大口果汁。8

第四百五十六章、魔法即科学

一部五十万字的书,读起来是要花上好一阵时间的,所以当一系列书评在各大报纸上刊登出来时,十二月份都已经拉开了它的冰雪大门。

没得说,虽然两本书都是挂着同一个名字,剧情大纲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爱丽丝的这一部,当然和jk罗琳迎来了千差万别的对待。

那是1997年的某一天,一个单亲妈妈在咖啡馆中,用大量的碎纸片凑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儿童魔幻小说。虽然她在把这一整个系列陆续推出后,迎来了业界的强烈反响并为自己带来丰厚收入,但那起码也要等到第三部书正式出版才行。

原因无他,不是哈利波特属慢热性质,而是作为一部长篇魔幻系列文学,罗琳的前一两部都实在太薄了。信息量不足,又怎么能让读者迅速感受到魔法妈妈的美丽世界呢

但放到爱丽丝这里,就截然不同了。

首先,她和罗琳最直接的区别,在一开始就是摆在明面上的。十亿级企业家兼任的畅销书作家,这样一个有影响力的名人写出一本书来,哪愁会没有第一批销量呢当她的潜在读者数量本就远超同期的罗琳百倍时,基础的反应速度当然也就同比增长了。

进而,就是最明摆着的厚度了。

早在数月前,矮脚鸡图书社就宣传起了爱丽丝的长篇魔幻系列计划,七年七部曲的儿童向题材,而且还是以学校为主要故事发生地,这可就明摆着,正好是整整一代人成长的睡前读物啊。

一本书到手,一年不用愁,七本书到手,永远不用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