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个人,杜涛。
我朋友要跟他们一起玩,我也没办法,然后就自己一个人回到营地。
素辛看完厚厚一沓笔录,都大同小异,他们或多或少跟失踪的同学有些交集。
唯一共同点就是,这些笔录中都提到一座小木屋。
警方用了一个星期对附近所有山坡进行搜寻,以及对周围的农家乐进行询问,都没有找到这些学生口中说的木屋。
如果一两个人提及,可能出现幻觉,说谎,甚至可以用凑巧来理解。
可是十几个同学,还是分开做的笔录,不可能所有人都说谎,还能将谎言编造的如此真实且天衣无缝。
可是假设他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木屋又到哪里去了
切切实实存在的房子和菜地,怎么说消失就消失了呢。
素辛轻轻揉了揉睛明穴,她也从这些资料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也没找出小木屋“吃人”的规律。
要说看到小木屋的人都会失踪,可是有很多人确实看到了,但是也安然脱身;
要说进入小木屋会死,也有从里面逃出来的;
失踪的人里面也是男女老少都有;
唯一能总结出来的就是:小木屋周围有树林,树林不管是报案者描述,还是事后,都是存在的。
小木屋并不是一直在某个地方,而是“活”的。
但是它究竟是以怎样的规律出现
亦或是跟那些莫名其妙出现在人们生活中的“不存在的人”有关
怎样才能接触到那些“不存在的人”
素辛思索一通无果,看来只能把剩下两个案子捋完,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素辛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下,打算缓缓压抑的情绪再继续把手中的卷宗看完,然后寻找解决的方向。
询问笔录第1次
时间:22xx年7月24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
询问人姓名:朱进记录人姓名:徐峰
被询问人姓名:伍豪
性别:男
年龄:31岁
住址:昭和小区栋
问:什么事
答:警察同志,我我要报案。
问:什么案
答:失踪案,我跟我一起攀岩的人不见了。
问:不见了什么时间地点都有谁
答:诶好,昨天我和马钰一起去无名山攀岩,你知道那里有一座崖壁非常适合攀岩
民警:说重点。
伍豪:好,二十三号,就是昨天,我和马钰到了无名山山脚下,正准备攀岩的时候,又来了三个人。交流之下,发现他们也是户外运动爱好者,然后我们就一起攀岩。我中途滑了一下,他们就比我先上去了,然后等我上去的时候,他们就不见了。
民警:不见了
伍豪:嗯,他们的背包和绳索都在那,但是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人,我
另一个民警补充:那山上是有一片树林,我记得好像有一条路从那里经过。
第十五卷 林中小屋 第六百〇三章 第四个
伍豪:是,那里是有一条路。
民警:会不会是他们有事先走了
伍豪:不可能,他们的东西都还在那里呢。而且就算是要走,也会跟我招呼一声啊。
民:然后呢既然他们昨天就不见了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报警
伍:昨天我发现他们不见了,打电话也打不通后,我就用卫星电话打了求救电话,来了两个救援人员,他们
民:你不会跟我说他们也不见了吧
伍:没错,他们也不见了,我看到他们进入一间小木屋迟迟没有出来,然后我就进去找,就没看到人了。
民:那你说的他们留下那些背包呢
伍:我后来叫了辆车,把包放我屋子里,你们随时来查。
民:这样,你把你说的那些人的联系方式以及身体样貌特征说一下,我们要先核实情况。
附名录一份:
同伴:马钰,女,29岁,162烫染褐色大波浪,鹅蛋脸。
三个临时加入的攀岩爱好者:冯强,男,大概三十岁,一米七五到一米八,平头,身形健硕。
兰小小,女,大概二十八九岁,一米六左右,圆脸,波波头,身形娇小。
曾涛,男,大概三十来岁,一米七出头吧,皮肤微黑,精瘦。
两个救援人员:小肖我当时听到他们之间那么叫的,男,大概二十二三岁,一米七多点,国字脸,皮肤微黑。
老谭,男,大概三十多岁,一米七的样子,微微有点肚腩
民:好了,你反应的情况我们已经记下来了。我们会去调查你说的那些人,等有了结果再通知你。
伍:好,谢谢了。
调查情况:马钰,查到此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没有外出。
冯强,已查到,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朋友潜水。
兰小小,已查到,是xx健身会所会员,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与朋友在会所健身。
曾涛,男,xx健身会所合伙人,与伍豪描述吻合,未失踪,七月二十三号跟冯强潜水。
小肖和老谭还没有具体消息,不过询问了当地的救援队,的确有这么两个人,外形特征跟伍豪的描述基本温和。但是他们七月二十三根本没有出勤。
没有在无名山找到伍豪说的小木屋。
询问笔录第2次
时间:22xx年7月25日
地点:y省云安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