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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滚滚的肚子真好摸呀,又软又滑,跟婴儿的小脸蛋似的。

夏明苏咬着田小麦的耳朵说:“咱们做做运动,我帮你消消食啊”

“用不着,小心我吐你一身。”田小麦挪走夏明苏的手,转了个身。

她是真困了,没有那个兴致。

夏明苏从后面搂着田小麦,略显失望地叹了口气,他从来不会硬来,如果媳妇不乐意,那他就忍着呗。

忍着的结果就是,田小麦感受到了他身体的变化。

中年妇女不仅容易发胖,还容易心软,真要命

田小麦在夏明苏的怀里转了个身,人刚转过来,还没躺稳呢,双唇就被攫住了。

激情点燃就在一瞬间。

折腾了好一阵子,翻来覆去,各种姿势。

结束的时候,田小麦果然不觉得撑了。

床上运动对体力和内力的消耗果然都很巨大,这食儿消得真够彻底。

两人躺平,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去酒店餐厅吃的早饭,田小麦突然想起来四合院里的那只猫,便问夏明苏:“昨天你出去买晚饭买蜡烛的时候,有没有碰到看起来特别和善特别善良的店家”

夏明苏:“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想找个人去喂猫,我跟猫一直都没什么缘分,路上的猫从来不靠近我,昨天那只,难得有眼缘。如果咱们以后搬过来的话,我想养着它。名字我都给它取好了,叫公主。”

夏明苏:“它是公猫还是母猫啊”

田小麦:“不知道,昨天屋里黑,我跟它还有点距离,没看清楚。”

“如果是公猫,咱们叫它公主,它能乐意吗”给动物取名字,也不能太随意了吧。

“反正它也听不懂。”田小麦想了想,说:“那就这样,如果是母猫,就叫公主。如果是公猫,就叫主公,挺好的吧”

夏明苏喝着小米粥,勾唇笑了笑,你高兴就好。

他们给卖炒肝的老板娘留了一点钱,让她每天去门口放点吃的。

老板娘答应得很痛快,但她拒绝了田小麦给她的钱。

“猫能吃多少啊,我做饭的时候给它匀出来一点就得了。回头你们多来光顾我的生意就行,大冬天这些流浪的猫猫狗狗确实挺可怜的。零下十几度的天,不少都熬不过去。”

炒肝店里还卖腊肠,田小麦就买了十斤,当做感谢。

“回头我们搬过来的话,一定光顾你的生意。”

田小麦觉得这两天她和苏苏好像一直不停地在说,搬过来之后怎样怎样。似乎他们已经决定要搬到北京,要搬到这处四合院了一样。

回到家之后,田小麦立马给孩子们写了信,说了一下四合院的情况,搬还是不搬,全家人都要投票。

这是继捐不捐骨髓之后的第二次家庭投票。

一一的回信是最先到的,洋洋洒洒两页纸,龙飞凤舞的字迹,跟她的性格还真像。

田小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完之后就陷入了沉思。

“她不同意”这个结果在夏明苏的意料之中。

田小麦点点头,“不仅是不同意,还把咱俩教育了一通。信你自己看吧。”

夏明苏摆摆手:“我不看,挨训的话你看看就得了。”

田小麦:“”

老夫老妻的,有难要同当啊。

算了,还真没必要看。一一是那种视金钱如粪土,把理想看得比天高的理想主义派。

这孩子跟普通人不一样,思想原本就跟大家不在一个境界上,会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

在她看来,举家北上去住四合院就是投奔更好更舒适的物质生活,这会让人很快腐败堕落,意志消沉。

一一的想法有些极端,但说得也不是不对。

人过了四十之后,确实容易怠惰。

田小麦不得不承认,在走进四合院之后,她的确萌生了从繁忙的工作中抽身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的想法。

在庭院里植树栽花,在池子里养上几条锦鲤,每天逗个鸟,撸撸小狗小猫,和苏苏一起坐在阳光下喝杯清茶,看看书,听听歌。

过一过闲云野鹤的生活,后半生做一下减法也很不错。

第535章 再次见面余生请多关照

田小麦这样想着,却又觉得自己十分可笑,非常矛盾。

就像一一在信中所说的,闲云野鹤的生活,不是应该在乡间田野吗

想养鱼,这里的池塘更大。

到处都是肥沃的土地,以前的荒山已经被开垦得非常肥沃了,随便你想养什么样的花,种什么样的草。绝对花团锦簇、绿意盎然。

漫天的小鸟,叽叽喳喳,悦耳动听,余音绕梁。

一窝一窝的奶猫和狗崽子,随便你挑,领回去放身边养着打扮打扮就是萌宠。

为什么要费劲巴拉地跑到大城市的市中心里过佛系的生活呢

这不舍近求远、舍本逐末吗

说到底,还是因为骨子里就觉得四合院更高级,更有底蕴,更有格调,让人更有享受的心情。

物欲啊,实难抗拒。

不过确实存在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虽然乡村本身更接近自然,但田小麦只要人在竹溪村,就会有许多工作找上门来。

果园出现问题,还是加工厂出现问题,抑或草药种植上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都会过来找她商讨。

她躲不开也逃不掉,时间长了,就难免疲惫和厌倦。

说实话,田小麦没有太大的野心,对现状,她已经足够满意了。

弘文、弘武和老小的回信陆陆续续地也到了,他们三个人的意见倒很一致,理由也大同小异。

弘文在学校的汇报演出中被一个戏曲老师看中,提前钦点他去北京的一个戏剧团。等他一毕业,就要直接到北京工作了,所以自然希望爹娘都去北京。

弘武呢,听说哥哥毕业之后要去北京,也就从师哥师姐和老师那里打听了一下北京那边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工作。虽然他现在还没定下来,但去北京是肯定的。

他们哥俩从来没有分开,以后也不会分开。

老小交了一个男朋友,家是北京的,如果婆家和娘家都在北京,那岂不是很完美吗

最后,投了赞同票的人已经超过了半数,所以无论田小麦和夏大海同意还是反对,都不影响结果了。

夏大海不想离开老家,“你们去你们的,我在这里看家多好。干嘛非要拉着我这个老头子一块儿跑那么远的地方嘛”

田小麦哄道:“少了您,咱家就不完整了。北京您不是挺熟悉的嘛,听说也有不少朋友在那。就当过去玩玩了,住得实在不舒心,我再送您回来。”

夏大海笑着说:“你呀你呀,竟给我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