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说。”
庞夏挺嘚瑟的,大爷似的走前面,李景行跟他后面,眼里的笑意有些深邃,庞夏跟着庞妈和三个孩子一起,庞静留下看门,一行人,挺浩荡的就冲去了邻居郑春华家。
郑春华家门口也有个院子,院墙是用空心砖围的,院子里还是土地,靠院墙的两边是两块地,不大,平日里也就种点葱花大蒜、小青菜什么的,郑春华家一直都养鸡,去年的鸡还剩了好几只在院子里悠悠晃着,见了生人进来,甩开细腿,尾巴扭得飞快冲到了院墙边上,离着生人有多远躲多远。
庞夏指着那几只老母鸡跟李景行说:“看见没土鸡都是这样,爪子细,身上也没太多肉,跑起来贼快,见着生人,还没靠近就跑了,要是洋鸡,你就是走到它跟前抓它,它立马缩着脖子往那一蹲,翻白眼等着上断头台。”
李景行对于庞夏这比方,只能无奈笑了笑。
那边青青悠悠已经发现小鸡了,鸡都挺认生的,自家人应该说自家鸡打自家鸡不要太正常,郑春华家的小鸡都是自家母鸡孵出来的,才出生的小鸡太小,得用栅栏把它们围起来,只让它们跟孵它们的那只母鸡在一块,享受母爱,要是跟别的母鸡掺了,那些母鸡会啄它们,鸡嘴啄人可不是一般的痛,小鸡太脆弱,被啄了十有八九都是一命呜呼。
这会儿三个孩子围着跟他们差不多高的竹编栅栏,一脸发现新大陆的模样,围着小鸡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刚好小鸡见了他们也是叽叽喳喳叫个没完,简直就像是人和鸡在吵架似的,那场景说不出的逗人。
庞妈走到堂屋门口叫了一声:“春华春华在不在啊”
“在呢在呢。”郑春华从屋里走出来,去年因为水边那事之后,庞妈有段时间没搭理郑春华,后来碰面也至多是皮面上的招呼,庞妈性子强,绕过她低头可不容易,所以能变回这样的关系,还是郑春华主动过来和的好,庞妈要强却也不是难相处的人,不触碰她逆鳞,她还是很好说话的,去年年底的时候,郑春华在外地酒店工作的女儿回来了,二十六七岁的姑娘,在农村那就是大龄剩女了,可她女儿连个男朋友都没,年轻在以前酒店还出了点事,回来哭哭啼啼地说不想去了,郑春华早就想让她回来了,这下正好合她意,可她女儿以前工作的酒店都是五星级大酒店,回来进小饭店她女儿也不愿意,这县城里要说够得上档次的,还不得是星洲酒店吗早听说星洲换了老板之后福利好,工资好,档次更是比以前高了不少,她女儿原本想回来也是看准了星洲的待遇和规模的,郑春华知道星洲现在的老板,是庞妈小儿子庞夏的男人,为了女儿,几乎没什么犹豫,女儿回来的隔天就拎着酒水过去了,想让庞妈给帮帮忙,跟李景行说说,要缺人就跟她说一声,庞妈也不是不谨慎的人,见了那姑娘之后觉得还行,这才跟李景行提了这事儿,年后姑娘就去上班了,还相了桩亲事,两人认识还没一个礼拜,情人节那天就订了婚,只等着年底结婚了,女儿工作婚姻都有了着落,郑春华这会儿对着庞妈那叫一个亲热,有好吃的就送,路上买个水果看见庞妈接明明放学,死活非要塞几个给明明,不接还不高兴。
这会儿郑春华听见院子里有人叫,出来一看是庞妈,立马喜笑颜开地说:“看看,这什么风啊,怎么把大姐你给吹来了。”
庞妈也笑着说:“怎么不欢迎啊”
“欢迎欢迎,怎么能不欢迎,青青悠悠回来啦唷,庞夏,有段时间没见,还过好了过胖了不少啊。”
庞夏扯了扯嘴角,抽搐着眼角应了一声:“是是啊。”
郑春华目光往李景行身上一落,那惊讶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说起来她们两家虽然是邻居,不过两家算是背靠背的那种,大门对着的马路根本不是同一条,就巷子里一条小路也只能走人,电动车都别想过,以前还常常走那小路串门,后来庞家出了庞夏跟男人好了那事之后,郑春华再没去过了,再后来和好之后,庞夏他们也搬走了,所以这还是郑春华第一次看到李景行本人。
以往就听见过的人说李景行长得好,褒贬不一的口气,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夸赞的,她也没放心上,后来听女儿说李景行长得比明星还帅,她见过女儿喜欢的那绪星海报,也没觉得长得多好,觉得审美观不同,所以她听女儿那么说,也没放心上,这下好了,见着真人,直接怔住说不出话来了。
“这这”
庞妈上去拍了拍她手臂说:“这是我家景行,青青悠悠另一个爸爸,春华你还没见过吧景行,之前我跟你讲过那姑娘,就是春姨家的女儿,我和你阿姨都这么多年邻居了,小妹妹在你那工作,你可要多照顾着点。”
李景行颔首:“这是自然。”
郑春华立马就说:“大姐你看你讲的,李先生,那丫头要真干错了事,你只管打骂就是。”只要别辞退就成。
庞夏笑着就说:“春姨,这打骂我估计景行还真帮不了,他要敢这么虐待员工,那酒店还不得早晚倒闭啊。”
郑春华这才发现自己说的话不对,一拍腿说:“你看我这也不会说话,你们可别介意啊。”
“不会,孩子哪里会跟你计较这些。”
庞妈圆了一句,郑春华也笑着说是,接下来听他们说是带孩子来看小鸡的,又是给他们端凳子又是要倒茶,又给孩子拿吃的,简直热情的不得了。
第289章 庞妈来炫耀
小孩子好奇心重,一边看一边还一堆的问题。
“小鸡没有爸爸吗它们爸爸去哪儿了它们这么小也喝奶吗可它嘴巴那么尖,怎么喝啊那它们怎么长得一样啊长大了也会一样吗”
三个孩子轮番问,庞妈一个人都答不过来,后来郑春华也加入了其中,庞夏跟李景行倒是站在一旁看热闹。
“小时候我们下地捡棉花虫,那会儿就觉得棉花长得太高了,站在棉花地里,遮天蔽日的,棉花虫也够狡猾,卷在叶子里,农药都碰不到,可要是不把它们杀死,棉花桃子被吃了,哪里还有棉花收所以都是我们自己亲手去捉的。”
庞夏说着,似乎陷入了过往的记忆中,嘴角勾起一抹压制不住的轻笑。
“我们在地里抓的虫子都会用一个瓶子装起来,知道为什么吗”
李景行笑着摇了摇头。
庞夏见了,开心的不行,一脸嫌弃地说:“哈,也对,你这样的少爷肯定没经历过,我告诉你,那虫子可是能换钱的,那会儿捉十条虫子就是一毛钱,回来倒地上跟我妈妈面前数,有时候我能捉二三十条呢,换了两毛钱就去买冰棍,我们小时候吃的是11,两根棒子扎进两根不同颜色的冰棍里,两毛钱一袋,一袋就是两个,如果钱不够,老板会把它们掰开卖你一根,我通常都能拿到两根,忙了一天都快中暑了,那会儿吃上一口冰棍,简直比喝红牛来劲多了。”
李景行低低笑了笑,回了一句:“是吗”
“当然”庞夏一脸憧憬的模样,“然后数完的那些虫子,就会拿来喂小鸡,你不知道那小鸡有多爱吃,小嘴一啄就是一条,又快又准,匆匆咽下去又啄另一条,几十条虫子,没一会儿就能吃得精光。”
李景行转头问他:“你小时候经常去地里做农活吗”
“那可不。”庞夏一撇嘴,“摘花生、起红薯、打油菜籽,哪样我没干过啊不过那会儿是真开心,就觉得天怎么那么蓝,赤着脚在地理跑来跑去,油菜根特别扎脚,不过要是把它们全铲出来太费时间,只能让它们在地里自己烂掉,菜根烂也快,几场雨下来,几个太阳一晒,就成了烂泥,有时候在地里还能逮到兔子或者野鸡什么的,不过这个一靠运气二靠手艺,还真不好抓,黄鼠狼倒是比较多,不那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