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成狂奔六分钟左右,已经赶在了狼人的前头,在一个山坳的口子上隐藏起来。而这个山坳,也刚好是狼人正在前进必过的一个口子。
李志成选择这个山坳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因为这个山坳的被风面,很很多掩埋了一部分的树木,树木的前面,被风雪吹拂过后,形成一个个小坑。
可别小看这些小坑,这些小坑利用的好,完全可以藏得了一个人。特别是李志成他们已经完全换上了雪地服,那欺骗性,更加大。
当李志成他们隐藏好之后,狼人已经距离不远了,而这些狼人,虽然还没变身,但他们的速度,一点也不慢。
虽然他们没有李志成那种踏雪无痕的功夫,但相对比人类每公里10公里每小时的时速,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至少比动物世界的奔跑之王,印度黑羚,野兔,狮子时速50英里,还快上不少。
50英里每小时,差不多等于80公里每小时,差不多和高速路上的汽车时速差不多。并且从对方的动作表情上看,对方根本没有尽全力,奔跑的很惬意。
特别是领头的那个狼侍,简直是漫步差不多,十分优雅。李志成不敢想象,如果对方全速奔跑,或者是直接变身后全速的奔跑速递,那将会是如何的惊人。
如果博尔特看到,估计会选择退役,这太打击人了。
不过,前提是不和李志成这个变态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