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14(1 / 2)

为聪明的人,即便得知了阿德罗斯的种种不寻常之处,也没有对他如何,生怕引起后患。

阿德罗斯淡淡一笑,不置可否,随后开口道:“不知道我能否问伊安小姐一些问题”

“关于传奇”伊安反问道。

“不错,正想向伊安小姐请教,传奇是什么,如何成为传奇”阿德罗斯拱了拱手。

对于他这种古里古怪的礼节,伊安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复,只能摆摆手,叹息一声:“你可知道我等人类的来历”

“听闻是神王宙斯所造,不过宙斯成为神王不过几十年,我看这旁边部落,有须发全白的人,应该不止几十岁。”阿德罗斯的神念早已今非昔比,神念一扫,周围情况便一目了然,也找出了矛盾之处。

“只能算一半是神王造的吧”伊安望了望远处的部族:“近百年之前提坦之战结束之后,虽然河水被神灵打得断流,大地被他们打得龟裂,但仍有不少人类存活下来。后来宙斯成为神王之后,人类不再向他献祭,他便与智慧女神墨提斯,先知者普罗米修斯合力制造出了新的人类。新的人类造出之后,自称青铜人类,将之前的人类称为白银人类。青铜人类的第一个使命便是发起战争,追杀白银人类。就这样,两边人类开始了长达近百年的战争。”

“在战争之中,优秀的战士不断涌现出来。后来,这些战士之中,有人得到了神灵的指点,又根据远古的传承,不断磨练自己的意志,在意志强大到一定程度之时,便得到了天地赋予的力量,这便是传奇。第一个传奇战士出现之后,陆陆续续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他们的战斗,已经不是普通战士可以插手的,这是一种近乎神明的力量,他们在战场上面的交锋,经常意味着成千上万普通士兵的死亡的死亡。”说到这里,伊安不禁停了下来,那段年月她没有经历,只是听说如此。

“后来,战斗之中的传奇发现人类的数目越来越少,甚至连猛兽都比不过了,马上快有了灭族的危急,双方便急忙停战。为了防止战争的继续以及保护剩余不多的人类,传奇们共同决意,将双方人类以分散部落的形式合居,一个传奇驻守一个部落,守卫人类。”

“但是对于宙斯所创造的青铜人类来说,战斗已经是他们的天性了,怎么可能轻易停止。部落之中,若是青铜人类掌权的话,还是会经常发起冲突,刚刚的尤里斯,便是典型的青铜人。”

“磨练意志,便可以成就传奇,掌控天地力量”说到这里,阿德罗斯也大概摸清楚了,对于人类的发展与战斗史,他并没有多少兴趣,直接开口询问传奇如何成就。

“嗯,意志是关键,当然还有肉身足够强大。据说之前有人突破传奇之时,肉身承受不住天地力量,直接崩溃死掉的。”

“到底多强的意志才能达到传奇的标准”阿德罗斯继续问道,意志不比力量,精神,灵魂,根本就不存在具体标准,这貌似也太虚了。

伊安摇了摇头:“这种东西,没有谁做过研究,也没法研究,据说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

阿德罗斯闻言,也不再纠结了,这方世界,便是神灵的修炼体系都没有特别的标准,更不用说这诞生不到百年的人类修行了。不过,这也算是给他指了一条路,一条似乎不用通过神力,也能驾驭天地法则的道路。

在之后的日子里,阿德罗斯也不急着回去,便跟着伊安他们部落的军队,遇到敌人来袭,他便还是充当一个马前卒,冲锋陷阵。

这并不是他刻意在这人类当中,做扮猪吃老虎这种无聊的事,而是他发现,他的战技水平,用祖巫玄冥的话来说,似乎也就是人类的水准,连普通巫民都不如。在这人类战场之中,他刚好可以花点心思锤炼自己的战技,提高之后考虑换一个更高级的战场,比如说大海之上的战争。

一段时间下来,阿德罗斯便放弃了使用长矛进行战斗了,这种东西虽然通用,长棍加矛头就好,但实在太简陋了,战斗起来只能靠刺作为杀招,用起来实在不畅快。

他考虑良久,还是决定自己制造一把武器,来适应战斗的需要。

第二十一章 剑与戟

说起兵器,阿德罗斯认为,相比这方世界的长矛三叉戟大斧巨剑等等,还是前世的华夏兵器更好一些,实用一些。

华夏历来有十八般兵器的说法,弓弩枪棍、刀剑矛盾、斧钺戟殳、鞭锏锤叉钯戈等等,各有千秋,无论是历史演义,还是神话传说,都绽放过光彩。

他思虑很久,首先决定打造一把佩剑。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剑创始自轩辕黄帝时代,据黄帝本纪云:「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之」;又据管子地数篇云:「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以上两说,似黄帝与蚩尤,均己制剑为兵。

作为百兵之君,在华夏神话当中,几乎所有的帝君级别的神话人物都会有一把佩剑,便是传说中的传道之祖太上老君也有一把七星宝剑。而在华夏古代,名剑辈出,有近乎为道的孔周三剑含光霄练承影,有承载国运的圣道仁道帝道之剑轩辕湛卢赤霄,也有象征人间美德的龙渊干将莫邪等剑。

因此,打造一柄剑器,便是寻常不用,当作防身信物也好。他在混沌钟的留影之中,看到上古天帝东皇太一也有一柄佩剑随身。

当然,剑器作为短兵,剑术也极为难练,在这方世界,免不了与众多强敌征战,同时炼制一把长兵器更好,打起来也霸气多了,阿德罗斯如此想到。

不像短兵器,他对剑器情有独钟。对于长兵器的选择,他没有具体倾向,倒是让他废了一番脑筋。在长兵器之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大刀长矛,棍棒枪戟。他想了良久,还是选择了功能最为复杂的长戟。

长戟是华夏古代由枪法则出来的一种兵器,又结合了戈和矛的特点,在戟杆一端装有金属枪尖,一侧有月牙形利刃通过两枚小枝与枪尖相连,可刺可砍,分为单耳和双耳,单耳一般叫做青龙戟,双耳叫做方天戟。

阿德罗斯选择了最为复杂的方天画戟,方天戟上以画、镂等作为装饰,又称方天画戟。方天画戟使用复杂,功能多,需要极大的力量和技巧,集轻兵器和重兵器功能于一身。一般使用方天画戟者必须力大,戟法精湛,才能发挥该兵器的优势。

阿德罗斯哪里管的了这么多,他想到的是方天画戟用出来无比拉风,以后用它来吊打这方天地的神明,那是何等爽快。

虽然跟着喀亚部落的军队征战,但是阿德罗斯话语不多,只是在默默训练自己的战斗本能。而其他士兵对于这个仆人出身的新兵,也没兴趣和他多交流。只有那位碧发黑眼的小女孩黛拉,会过来时不时和他聊天。

“阿德罗斯哥哥,你最近怎么都不怎么出去战斗啊”

阿德罗斯对于这个小女孩,也无比喜欢,每次看到她,便想起了自己的姐姐阿尔忒弥斯,一样的容貌天成,一样的精灵可爱。

“哥哥最近没空,正在到处找铁矿和铜矿。”

自从确定了要自己打造兵器,这段时间以来,阿德罗斯便经常出去,到四周逛逛,寻找合适的矿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