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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的巡逻点上,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深不见底的裂缝,底下黑雾缭绕,仿佛有着魑魅魍魉把守, 可以直通地狱。

后来末日结束了,大地上的裂缝也慢慢开始重合起来,“长”出新的泥土,就像是一位重伤多年的患者,挺过了最后的危险期,正在慢慢恢复身体。

所以陆攸契才说,这些土地是“新的”。

他和沉虔并肩前行,才走了两步,就被这些烂泥烦得焦头烂额了:“见鬼,昨天这地方下了雨吗”

“没有下雨。”沉虔翻了翻手机上的天气预报,又切换了一下页面说道“这个地方在市里面的名声不太好,据说闹鬼,还上过新闻热搜无论天气多么炎热,多么大的太阳,都无法让此地的泥土干涸,终日都是一幅湿漉漉的鬼见愁样子,要是有人常年住在这里,还会得风湿病,所以大批迁徙了,政府部门以为是地下水太过丰富,想过打水井,可工程做完了,就是等不来地下水,平白无故地让地上多长出几个坑也不太好,于是又给填了。然后不了了之到现在。”

陆攸契笑笑:“嗯,功课做的挺丰富的,是死神当多了留下的习惯吗”

沉虔把手机重新放回衣兜里:“不,这从遇见哥哥开始就有的毛病,闲来无事的时候就记一点小笔记,分类整理,总归会有用。”

陆攸契:“啊”

啊完之后,他才猛地回想起来,怪不得沉虔知道自己这么多的无意识行为,甚至细致到了喜欢将什么东西放到什么位置,哪些顺手,哪些不顺手,感情这家伙从十岁、甚至七岁开始就开始掏掏搞搞地准备了。

不然,他也不能把自己租的那间小屋子整理的这么感觉舒坦了。

沉虔蹲到陆攸契的面前,将坚实的背部留给他:“我背你吧。”

陆攸契哭笑不得:“哥们这还是算了,你去打头阵就好,我跟在你后面就行。”

沉虔小时候就喜欢趴陆攸契背上,有时候还会睡着,这点陆攸契还是记得的,都说人长大后会变,小棉袄会变成白眼狼,但这打小就养成的、融在骨子里的习惯嘛,还是很难改掉的。

反正离进去还有一段路,为了不让路程变得无聊,陆攸契就聊了点题外话:“等事情结束时候,你打算干点什么”

沉虔本来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的,但既然被陆攸契提出来了,就还是认真的想了想:“守着酒吧。”

“只是守着那地方”陆攸契叹出一口恨铁不成钢的气,”沉虔,我实话告诉你吧,现在这个社会,想要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生活很累,打拼很累,你想要立足,就必须手里有点本事,我指的不是武力本事。”他敲敲自己的脑袋,“是脑袋,技术。当然,我们不排除一来就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或者地主家的傻儿子,那样的存在太稀少了。酒吧地理的位置,实在不是一座能坐下等吃的金山,你需要想一些其他办法,让自己,作为一个人,活下去。”

“人”这个字被他咬的很重,仿佛是在定夺一件终身大事。

陆攸契见他毫无反应,便继续喋喋不休:“好吧,我看你也没办法在社会上折腾出来什么名堂,也别去折腾,少惹麻烦,至于以后的事情,我倒是有点想法,不知道你想不想听。”

沉虔歪头一笑,脚尖踢开一块挡路石:“听。”

陆攸契:“如果我能顺利复活的话,算算时间,马上就要大学毕业了,暂时没有考研的打算,学的专业在普光区这座城市呢,也算比较好找工作。我妈之前就给我说,她帮我出一笔钱,当做第一桶金,在这个地方买一个小房子,剩下的月供就由我自己的工资来负担,只要不过纸醉迷金的生活,问题还是不大的,到时候我也是自己有家的人,可以随意决定把谁留下,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跟着我,但是”

沉虔突然打断他:“会成为累赘吗”

陆攸契:“什么”

物资上的其他一切,其实并不在陆攸契担心范围之内,沉虔此人,从见到他的第一面开始,就没有听过关于他家庭的事情,他仿佛是一个无根无源的浮叶,在浩瀚人海中漂浮,一次意外,被陆攸契不小心给捡了起来,才终于和这个世界上挂了一点联系和牵挂。

陆攸契唯一担心的是,有的事情,并不是他们你情我愿,就会被世俗所接受。

表面上风风光光坦坦荡荡,但内心还是畏惧的。

他从未想过有这样的发展。

沉虔对待陆攸契的表情,常年都是笑着的,坏笑,微笑,调皮的笑,可在这时候,后者突然从这笑容中品尝出来了一点苦味。沉虔道:“从小就麻烦你,本以为现在终于可以帮哥哥了,结果还是得你来照顾我,有点害羞。”

害羞

陆攸契被这个词笑到了,捧腹大笑,他这是第一次知道,沉虔这个家伙居然还知道“害羞”二字怎么写。

但笑完之后,之前那最后的顾虑也突然跟着烟消云散,人生在世,仅仅百年光景,顾虑这么多,不是给自己没事找事吗陆攸契上前一步,一把勾住沉虔的肩膀,有点费力地踮起脚,剩下的一只手用来指点江山:“放心,既然小时候都把你拉扯了一段时间,就说明认定你了,现在也肯定不会不要你,只要你不想走,就可以一直赖着我不走的。”

沉虔平静的湛蓝色双瞳突然放大了。

上一次,是沉虔在万人踏之中,将陆攸契从深渊拉了起来,无论他变成了什么模样,都选择死死地守护在了身边,小心翼翼也好,蛮不讲理也罢,都在替他完成未完成的目标。

而并非江之幂所说,是陆攸契让沉虔作为了下一任死神的接替者。

这一次,终于轮着自己了。

刚思虑至此,脚底向下倾斜的地面便戛然而止,变得平坦起来,陆攸契还在闷声往前走,突然对着改变没有防备,然后脑袋便撞上了沉虔的背,整个人一顿,这才从把心思拉了出来,探出头望望四周。

他们到了。

这个地方,从远处看,只是一个破败的荒村,但是走进了仔细观察,才会发现,“荒”这个字,压根不能完全概括此地。

就连人为刻意破坏,都不能达到如此惨烈的地步。

凭借了陆攸契的记忆,可以堪称对这里了如指掌,跨过大门没再行走到两步,他就引着沉虔左转,不多时,一个丢了天花板的小木屋便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江之幂在木屋中心,撑起手上那把黑色的洋伞,仿佛不愿意接受外来的阳光,背对着他们站立,直到听到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传来,才微微侧头道:“来了”

陆攸契:“准时来了。”

江之幂轻叹:“你既然能找到这里,也自然会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吧。”

陆攸契:“我们复活所有人的地方。”

江之幂:“没错了。”

当初,他们二人决定好“返回死亡前100天”这个计划之后,订的地点并不在城区,而是选择在了一个偏僻的小村庄,左右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别人了,可以任他们随意折腾,在特殊能力的帮助之下,他们掘地三尺,从地下,裂缝里,挖出来了许多人的尸体,残缺的,完整的,都运来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