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 229(1 / 2)

你要说什么,你去把小麦叫进来吧。”苗翠英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承认,女婿说得字字在理,是她考虑得不够周全,讲话太刻薄,做事太武断了。

田小麦进去呆了一分钟就出来了,出来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姐,我们这就回去了。”

田娉婷笑着摆摆手,“回吧回吧。”

“我娘跟我道歉了,说不该无缘无故地怀疑我,说自己把话说重了。”田小麦挽着夏明苏的胳膊,歪头看着他,“原来你一早就知道,那你怎么不告诉我呢”

“告不告诉你,也不影响什么,而且我一直也没想起来这件事。”夏明苏说的是实话,每天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需要做,有那么多甜蜜的话要讲,哪里排得到这种远古的事情啊。

“结婚的时候,你娘竟然没拿这个借口给我娘难堪,看来你娘做人的底线还是有的。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她大概是觉得这种事儿由她嘴里说出来,掉价,不希望这种烂事儿跟她扯上关系。是吧苏苏,你觉得呢”

“翻篇吧”夏明苏不想再反复讲这件事儿了。

田小麦:“好,翻篇”

日子是往前过的,就别总回头了。

总回头容易得颈椎病。

吃完晚饭,夏明苏在客厅里陪老爹看新闻,田小麦先回了房间。

父子俩就国际形势聊了聊,扯出一点历史,发表了下各自的见解,又对国内的经济发展提了提想法。

反正是想到什么就掰扯两句,也不论对错,不求深度。

都不是在口头上较真的人,随口闲聊罢了。

看时间差不多了,夏明苏准备回屋搂媳妇睡觉去了。

这时候来了一通电话。

夏明苏接起来一听,声音有点熟悉,但想不起来是谁了,好像是家里边的亲戚。

“明苏啊,记不得我了吧,我是你二伯夏建功啊”

夏明苏一边朝老爹招招手让他过来听电话,一边对着话筒打着招呼,“二伯,您身体还好吧”

“挺好的,你爹在家吧”夏建功声若洪钟,夏大海在边上都能清楚地听到他讲的话。

“喂,你说话声音能不能小点,我隔老远就听见你叫唤了。”虽然近几年联系的少了,但小时候哥俩的关系最好。

他们的个头和身材都差不多,所以衣服都混着穿,连裤衩子都穿同一条。

第531章 我羡慕你儿子

“我说话就这动静,你爱听不听。”夏建功就这脾气,没事儿的时候看着就像一个暴脾气的人,可一旦碰到事儿了,比谁都沉稳。

“我不听,你就不说了这不得把你急死啊”夏大海对着话筒哈哈大笑起来。

“你最近过的不错嘛,听你笑的动静就知道日子过舒坦了。”想起前些年,隔着电话都能看到夏大海拧着眉毛,板着臭脸的样子。

夏大海:“舒坦,当然舒坦了,你羡慕啊”

夏建功:“我不羡慕你,我羡慕你儿子。”

“我儿子,明苏啊他有什么可羡慕的”夏大海朝儿子看过去,发现夏明苏正在看他呢。

夏建功说:“这个月我就把离休的全部手续办妥了,以后再也不用管这边的事儿了。我打算去北戴河养老,到北戴河之前,我去看看你吧,都多少年没见了。”

“行啊,你来呗,我给你铺好红毯,带着儿子和儿媳妇热烈欢迎领导视察。”

“什么领导啊,你别跟我扯这些。”夏建功提醒道:“我就在你家里呆一天,不打算到村子里面瞎溜达了,你也别告诉别人。别弄出动静,我想悄悄地回去。”

夏大海笑道:“搞得跟做贼似的。”

“我就去看看你,见一下明苏和你赞不绝口的儿媳妇,再跟你说件重要的事儿,其他的就没别的了。让明苏给我做点好吃的,听说他做饭做得很好啊。”

夏大海没把话筒贴到耳朵上,而是隔了大概一拳的距离。

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耳膜不受损伤。

“什么重要的事儿啊你先透露一下。”

“好事,给你们送大礼的。”夏建功把话说一半留一半,让人心痒痒的难受。

夏大海知道问不出更多的细节,只道:“你具体哪天到这儿啊”

“后天晚上,到时候我给你电话,你到村口来接我。”

兄弟俩约定好之后就挂了电话。

为了迎接夏建功,田小麦找了几个人过来把屋前屋后,各个房间、里里外外全部做了一遍大清扫。

真算得上隆重的了。

田小麦问夏大海:“给二伯留哪个房间比较合适呢”

夏大海想都没想,就说:“不用给他准备房间,他跟我睡一屋就行。他就呆一天,我得拉着他聊个通宵。”

“这样啊,那我知道了。”田小麦把全新的洗漱用品、毛巾、浴巾、拖鞋等装进一个小提包里,回头夏建功去哪个屋,她直接拎进去就行。

夏建功来了之后,对一切都赞不绝口。

村子变化真大啊,路修好了,房子也盖起来了,不赖不赖。

你家的房子设计得真好,美观,有品味。

大海你吃什么补品了,脸色这么好,换发第二春了啊

明苏真是一表人才,有我当年的风范,内外兼修,后生可畏

我侄媳妇也是巾帼不让须眉,听说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很能干嘛。

瞧瞧,日子过得多块,转眼你们的孩子都年大学去了。

晚饭很丰盛,基本上都是夏建功喜欢吃的。

菜单是夏大海写的,夏大海对自己二哥的口味和喜好了如指掌。

夏明苏对着菜单一个个做下来,没有擅自进行什么创意的发挥。

田小麦扫了一眼桌子,几乎都是肉菜,鸡鸭鱼肉俱全,烧鹅、乳鸽就没有哪一盘里头是全素的。

明苏的二伯真是个食肉动物啊,厉害了

有肉,就必然得喝酒。

回老家了,凤家酒坊的高粱酒必不可少。

往常四个人吃饭,最多两坛就足够了,一般都喝不完。

然而今天田小麦看到客厅的茶几上摆了四坛,桌上还有一坛。

这一小坛就是两斤,加起来一共十斤,即使是为了预备着,也太夸张了一点吧。